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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四举措”切实做好2021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8-12 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医保服务协议在两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四措并举扎实推进2021年全市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一是征求多方意见,科学修订完善服务协议范本。在原协议文本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省、市医保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2020年医保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完善,重点调整和修订了五十三处,并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了“3+4”模式的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即三个主协议,四个补充协议。

二是落实管理责任,扎实做好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结算管理权属划分,市、县(区)两级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分别负责与结算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严格遵循协议管理要求,结合实际,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类型和服务能力、费用结算以及管理要求,合理确定协议指标,及时签订协议。

三是强化契约精神,依法实施医保协商谈判。坚持兼顾医保基金安全、参保人权益、医药机构利益的原则,重点在服务质量、费用结算、付费方式、违约处理等方面,强化与定点医药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商谈判,严格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审核结算和医疗费用支付,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检查,实现医患保三方共赢。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切实营造协议管理工作良好氛围。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加强协议内容的宣传培训和解释,强化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解决在执行医保服务协议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推进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1136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其中定点医疗机构542家,定点零售药店59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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