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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标准化建设》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3 11: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2021年8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川办函〔2021〕57 号),确定我省25个县( 市、区) 为先行县,我市6县2区均纳入先行试点,要求率先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打造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名片,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我市从标准化建设方面着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实施政务公开“五个一”标准化体系建设。

一是开辟1个政务公开专区。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场所建成至少1个政务公开专区,为社会公众提供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市、县(区)两级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作“政务公开栏”,公开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各类事项。

二是选配1名政务公开专员。市、县(区)两级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应在本单位明确1名政务公开专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专员应熟知本单位职能职责及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对接联络、工作落实等事宜,负责提供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定期汇总反馈群众意见诉求,力求本单位政务公开逐步优化完善。

三是编发1张政务公开地图。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围绕公众普遍需求和重点民生事项,制定“政务公开地图”,通过市、县(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及时上线政务服务平台。

四是设立1位政策解读人。在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建立政策解读人制度,在政策公开发布时,明确本县(区)、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政策文件的解读人,承担公开即时解读;在政策有效期内,明确直接参与起草科(室)负责人为日常解读人,承担常态化解读工作。

五是开通1个政务公开窗口。在全市各乡镇(街道)以及有条件的村(社区)开通政务公开窗口,满足企业和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信息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民族乡镇要因地制宜并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藏汉”“彝汉”双语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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