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绿舍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800MA6BE7R2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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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蹇晓勇 | 身份证 | 512402XXXXXXXX303X | 雅环罚〔2021〕5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 2021年4月13日下午,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雅安市绿舍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内,位于过水涵洞旁边,有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 ”的规定 | 罚款 |
| 予以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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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7-14 | 2022-7-14 | 2022-1-14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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