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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雅安市强项双语中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22 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

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教育局根据雅安市强项双语中学教育培养成本和住宿成本监审结论,形成了《雅安市强项双语中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调整雅安市强项双语中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收费标准

(一)学费

雅安市强项双语中学初中、高中学费调整为9300元/生·年。学校在收取学费时应扣除初中(义务教育阶段)850元/生·年的国家补助金额,如国家补助金额标准调整,按照新的补助标准扣除。

(二)住宿费

雅安市强项双语中学初中、高中住宿费调整为650元/生·年。学校在收取住宿费时应扣除初中(义务教育阶段)200元/生·年的国家补助金额,如国家补助金额标准调整,按照新的补助标准扣除。

(三)其他事项

1.雅安市强项双语中学学费和住宿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即本通知印发后,新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原有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仍执行调整前的收费标准。

2.雅安市强项双语中学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如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合理确定退费额度。

二、相关要求

雅安市强项双语中学要加强学费、住宿费新标准执行前的宣传,做好向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价格监督电话在学校醒目位置(包括学校网站等电子媒体和缴费现场)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收费时必须向每名学生开具规定票据,票据需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学段,严禁只收费不开票。

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执行。

特此通知。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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