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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1-04-09 17: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职能简介

雅安市工商业联合会是雅安市委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主要职能与任务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和保护。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广泛凝聚共识,抓好重大政治任务落实

一是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大力加强工商联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市委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正风肃纪,将党建实效体现到具体工作、各个环节。统筹推进商会党建工作,创新开展富有成效的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商会发展的引领作用。配合做好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文化相互促进,进一步抓实民营企业党的建设。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四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好各项工作,全面促进“两个健康”。

三是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对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民营经济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进一步加强“雅渝”两地工商联沟通交流,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考察调研推介,丰富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领域,推进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工商联优势,促进“雅渝”两地民营企业在信息、产业、资本等方面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合作格局。

2.充分发挥作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中心参政议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做好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建言献策工作。着眼“万企兴万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准备政协团体提案,高质量完成调研报告、会议发言材料,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发声发力。做好社情民意收集上报工作,指导县(区)工商联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建言献策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推动执常委企业入库,进一步提高入库企业填报率。

二是大力促进企业发展。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助力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做大。落实《关于推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校、企院深度合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合省工商联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创新创业人才、技术能手等推荐工作,助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西博会、创新发展大会等,助力民营企业把握机遇、创新发展。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三是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总结“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带动各类资本下乡兴业,助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解决“三农”问题、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贡献更多力量。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消费扶贫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服好务,营造良好环境;研究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听取商(协)会、民营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涉企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等方面加强合作。大力指导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分析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服务重点企业纾困解难,指导企业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法律三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依法经营、风险防范等法律知识,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法治思维,切实推进“法治民企”建设。

3.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一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领广大民营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发展初心。

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联合市委统战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专题培训,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融入新发展格局、雅安“十四五”规划等,开展民营企业家专题培训,积极组织推荐民营企业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扩大教育引导覆盖面,按照“三强一好”标准打造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精通现代经营管理的企业家方阵。

三是建强代表人士队伍。优化代表人士队伍结构,配合省工商联建设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数据库,动态掌握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基本情况。做好市工商联(总商会)五届执委会换届工作,配合做好省工商联(省商会)十二届执委会换届人选推荐,指导县(区)工商联做好换届工作。加强对执委以上人士规范管理,了解掌握参会参训、履职尽责、参与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等情况,并作为人事任免、政治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是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与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及各类新媒体合作,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宣传,持续讲好民营企业家砥砺奋进、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光彩精神、创新创业发展故事,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激发正能量。

4.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工商联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工商联建设,巩固“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成果。抓好调研督导,落实联系县(区)工商联制度,推动县(区)工商联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县级工商联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抓好示范引领,积极组织参与全省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创新示范县试点建设,探索创新服务“两个健康”的理论、实践、制度。

二是推动商会作用发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商会改革发展系列文件精神,争取将商会改革纳入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台账,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考评内容,有序推进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大力发展团体会员,落实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扩大所属商会组织覆盖,重点围绕新兴产业发展组建商会,围绕全产业链发展推动成立商会,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推动乡镇、街道商会依法登记、发挥作用。

三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引导全市工商联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上来,确保取得实效。围绕“去四化”“强三性”,不断加强市工商联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创建一流机关。持续推进“三转”活动,大力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紧盯重点工作,持续加强重点信息和社情民意、党外人士意见建议报送,提升工商联影响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机关工作制度,大力精简文件会议,推动机关高效务实运转。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工商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市工商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69.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8.5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

市工商联2021年收支总预算169.6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82万元,收入减少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支出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工商联2021年收入预算169.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8.52万元,占34.4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15万元,占65.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工商联2021年支出预算16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5万元,占55.49%;项目支出75.52万元,占44.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6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82万元,减少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同时压减公用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15万元、上年结转58.52万元。支出包括: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工商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1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奖金津补贴等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工商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69万元,占77.09%;卫生健康支出8.42万元,占7.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万元,占7.12%;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占8.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市工商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商联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8.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为完成参政议政、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培训及指导基层商会建设等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34万元,主要用于为离退休人员学习活动、订阅党报党刊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14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33.33%。

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保障接待上级和下级及其他市(州)友邻单位来雅学习、考察、调研、交流和招商引资等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参加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基层调研,招商引资以及机要通信、会务等工作的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市工商联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工商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工商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市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8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66万元,减少3.07%,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办公费1.34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3万元, 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7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0.96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工商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工商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市工商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7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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