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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17: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3、负责落实全区污染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

4、负责提出我区环境保护领域财政性资金支出安排的意见,并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5、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委托组织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工业固废、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等污染防治制度;加强放射源污染物和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排污申报、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协调指导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各类生态细胞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8、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区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9、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拟订全区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指导各乡镇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

11、承担市、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重点工作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办公室等场所通风消毒,实施干部职工健康监测、外出登记管理等制度,落实员工防护用品配备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特别是对医废、社会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的处置,堵塞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漏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六稳”工作、完成“六保”任务,采取精细化措施服务复工复产。

2、全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全面落实“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措施,以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为抓手,强化区级部门齐抓共管和责任落实,做好PM2.5、PM10的管控,同时加强VOCs治理。一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根据加快工业涂装、油气储运销、汽修喷漆、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柴油货车管控,大力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涂料。二是要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散乱污”整治,推进清洁能源使用,燃煤小锅炉淘汰,深化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开展对铁合金、砖瓦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升级和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继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建设工地、渣土运输、房屋拆迁、道路扬尘管控,加强餐饮企业的油烟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强露天烧烤的取缔,同时,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文明祭祀、秸秆禁烧等工作。

3、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加强各部门协调统筹。在区级层面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强我区各相关部门统筹协作、联合执法力度,杜绝推诿扯皮,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整治工作格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流域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二是多渠争取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整合各类可利用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推进陇西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编制工作。

4、扎实打好土壤保卫战。一是继续开展危险废物三年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二是组织涉及危险废物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申报及管理计划的备案工作;三是开展弘利展化工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巴南特种合金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验收工作。

5、继续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一是将信访维稳工作、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监察工作有机结合,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二是结合日常检查,继续开展企业环境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督察检查,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三是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等相关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对监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提高环境监察业务水平。

6、继续做好中央、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参照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我区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对于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将通过发送提醒函、预警函等多种方式,高标准推动问题整改;三是继续做好环保问题整改调度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生态环境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生态环境股、污染控制股(行政审批股)

区生态环境分局下属单位2个: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监测站(其他事业单位),以上两个事业单位财务均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进行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生态环境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11.53万元, 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56.92万元减少463.96%。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资金及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收入预算311.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5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支出预算31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5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11.5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45.39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上年结转资金及项目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5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1.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71.9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1000万区级专项环保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1万元,占9.60%;卫生健康支出26.03万元,占8.36%;节能环保支出223.34万元,占71.7%;住房保障支出32.25万元,占1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8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2.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3.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21年预算数为89.8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1.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1.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上升200%

原因为:2021年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较上年增加。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上升22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轿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拟用省级专项资金购置特种车一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3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企业环境安全检查、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下属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机关、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监测站等1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单位以及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02万元,比2020年预算33.34万元,增加7.68万元,增长23.04%。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整体上划,2021年预算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生态环境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区生态环境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雨城生态环境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门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部门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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