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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雅·百日安全攻坚行动”住房建设领域信访常见问题问答

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16: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扎实做好“安雅·百日安全攻坚行动”期间的信访工作,保障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根据住房建设领域信访工作实际,就住房建设领域信访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以便广大群众了解住房建设领域方针政策,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房源紧张的情况下,公共租赁住房的优先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

2.问:房屋质量保修相关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问:依据《四川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和监理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1/T085-2017)审核工程施工许可人员变更申请事项,需要满足哪些申请条件和提供哪些申请材料办理呢?

答:(一)变更事由:非本施工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停工达90天以上的。

申请材料:变更申请表;变更前、后相关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建设单位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九条的规定申请延期的相关材料。

(二)变更事由: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申请材料:变更申请表;变更前、后相关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原件的盖章扫描件;违法违规情况相关材料(逮捕令、拘留通知书等)。

(三)变更事由:因离职、退休、患不能继续工作的疾病、死亡的。

申请材料:变更申请表;变更前、后相关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原件的盖章扫描件;因辞职变更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主管部门应结合注册证书注册情况、社保情况进行审核);住院证明(医院证明文件中应注明:“不适宜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等字样)等佐证材料。

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技术负责人的,需向原施工许可证核发机关提交施工许可证原件(含副本)。变更后人员须具有相同或以上以上任职条件且无在建工程,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人员更换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现场施工管理岗位总人数的50%。以上材料均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上传网络。

4.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日期交房怎么办?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交付商品房的,需区分情形处理:

(1) 有约定的,开发企业逾期交房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2)没有约定的,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仍未履行,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时,需注意的是,法律没有规定或者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约定,买房人的解除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5.问:四川省建设工程企业如何进行业绩备案?

答:首先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注册→注册完成后用法人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直通部门”选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然后在下方搜索栏模糊搜索“施工”(其他类型企业操作方法类似,例如设计单位模糊搜索“设计”,入川企业模糊搜索“入川”),搜索完成后任意选取一类业务,然后点击“申请”按钮登录资质系统,登录进资质系统后,左边导航栏里有个“企业业绩备案”,房建和市政的业绩在“房建和市政业绩”里填报,填写完成上报后找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作为企业业绩使用。除了房建和市政的业绩请在“其他项目业绩”里填写,填写上报后10-15个工作日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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