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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推行“1234”工作机制 助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07 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年来,名山区司法局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行“1234”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助推人民调解工作走深走实,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1”——建立“一项”机制,助推调解工作高效化

为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名山区司法局建立以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龙头,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预判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调解的重心和关口移到纠纷的萌芽阶段,对重大疑难纠纷进行预测、分析研判、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

“2”——加强“两项”建设,提升调解工作标准化

持续强化调解组织建设。以规范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为契机,以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突破,持续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全区现有村(社区)调委会115个、镇(街道)调委会15个,基层调解组织达到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9个。2018年,“雅安市名山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茶产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持续提升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方针,将热心调解工作、懂法律懂政策、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以及专业律师、退休老教师老干部等吸纳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利用其文化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优势,提高调解工作质效。目前全区共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68名,交调委调解员姜国友被评为“首席人民调解员”、茅河镇调委会调解员胡光辉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3”——创新“三项”模式,完善调解工作多元化

坚持“调防结合”,化纠纷于萌芽。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在主动排查、源头预防上狠下功夫,实现排查全覆盖、纠纷早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采取拉网式排查、个案化攻坚、清单式销号、长效化坚持的办法,做细做实调处化解方案预案,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整合多方资源,“合力”解“难题”。加强司法所与法庭、派出所的协调配合,灵活应用各方面优势资源,合力调解矛盾纠纷。切实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贯穿于解决矛盾纠纷的全过程,通过实施“三调联动”工作的优势互补,及时有效解决大量难点问题,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拓展科技模式,调解工作“不打烊”。充分发挥“随手调”“掌上调”平台作用,调解员对排查的简易纠纷,现场、及时、规范地进行调解,促进一大批小微矛盾纠纷在村(社区)层面得到及时排查调处,有效防止小微矛盾激化升级。

“4”——加大“四项”举措,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

加大培训促能力。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培训模式,区级每年至少开展培训2次,镇(街道)每季度开展培训1次,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加大指导促规范。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指导督促各级调解组织规范开展工作,做到调解协议规范,手续材料齐全,卷宗格式统一,对调解的纠纷案件及时录入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工作平台,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

落实补贴促干劲。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分简易、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对全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处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个案补贴,有效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普调结合促质效。积极发挥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村级法律顾问等作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在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开展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宣讲,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熟悉法律,做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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