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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28 13: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1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雅安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要求,主动作为,不断优化采购流程,加快采购结果确定,强化采购合同管理,积极实践改革创新,采取“制度保障、监管落实、政策扶持”三大“硬核”举措,降低交易成本,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在2021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雅安市政府采购指标评价等级为优秀。

一、制度保障,提升供应商竞争活力

我市印发《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从制度层面推动政府采购更快、更优、更便捷地支持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一是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以书面承诺函形式代替证明材料,节约供应商文件制作成本。二是采购文件提供多种获取途径,实现提供采购文件远程化、电子化、便利化。电子采购文件获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纸质文件鼓励免费提供。2021年全年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近80万元。三是规范保证金管理,全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021年全年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约4亿元。

二、监管落实,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我市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目录内品目原则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上限标准给予价格扣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我局以雅财采〔2022〕10号转发并提出加大预付款支付比例、缩短资金支付时限等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不打折扣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措施。2022年1—6月,全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5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88.39%。

三、政策扶持,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

我市积极推进“政采贷”扩面增量,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开启政府采购助企纾困的新模式。我局鼓励在雅各金融机构积极向省财政厅申请加入“政采贷”合作银行。督促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限和备案公告相关规定,积极协助供应商办理“政采贷”,进一步缩短“政采贷”办理期限。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建立专人专管,专人联系机制,积极督促金融机构加快推进银行业务系统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在线办理融资申请、在线办理贷款审批等流程,逐步扩大贷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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