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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29 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持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健全制度、压实责任,持续深化内容、突出重点,积极拓宽渠道、完善平台,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1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雅安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雅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雅安统计门户网站以及“雅安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雅安统计年鉴》、统计公报、《雅安主要经济指标》快报、各类统计信息以及重要文件及通知通告等除不宜公开以外的均对外进行了公开。逐步加大统计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21年,通过雅安之窗主动公开信息202条,本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1条,办理网上来信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任务到各职能科室,按月公布完成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成效。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途径和办理机制,严格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2021年,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7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发布工作。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信息进行科学界定,凡属于应当公开都纳入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信息公开审签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修改、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对外发布,重要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才可对外公布。做到要公开先审批,无审批不公开。与此同时,加强业务人员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规范信息发布要求,提升工作能力,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雅安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为主要渠道,同时依托“雅安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发布新闻稿、刊发分析报告等方式宣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取得的成效。会同主流媒体,利用政务微媒,采取专题报道、图文播报等形式发布重要工作信息,同时加强对我局脱贫攻坚工作动态信息、扶贫方略、领导走访的公开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每年初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中心,同时建立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定期向各科(室)、中心通报公开情况,按月公布完成情况。将政务公开列为局机关科(室)、中心绩效考核重点指标,确保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完成。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对于拟发布的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工作情况,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公开,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安全性、保密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不够,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工作被动应付的多、主动创新的少等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加强对数据的解读,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雅安市统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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