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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博物馆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来源: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03-24 15: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雅安市博物馆挂雅安市生态博物馆、雅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牌子,为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雅安市博物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文物资源调查工作。

(二)承担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和文物交流、文物鉴定、文物出入境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实施。

(四)承担全市文物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保管工作。

(五)承担雅安市博物馆(雅安市生态博物馆)陈列展览、藏品保管、宣传教育、安全保卫、产业开发、物业管理等日常工作。

(六)承担全市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

(七)组织开展文博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八)承担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雅安市博物馆党员所在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五条  雅安市博物馆事业编制30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2名。

第六条  雅安市博物馆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部补助。

第七条  雅安市博物馆的资产财务、业务运行等事项由本单位自行管理,人事工作由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统一管理。雅安市博物馆不承担行政职能。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3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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