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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1次会议第28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21 15: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郭睿、杨铧、邱建华、杨唐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的建议》(第285号提案)收悉,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收集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回复,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雨城区试点建设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回复

(一)做好“规划引领”工作。我市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教育设施及医疗卫生设施等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以城乡发展和市民需求为导向,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郊、乡村共享城市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配套设施。统筹

划定社区生活圈单元,配置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完善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功能。”的发展目标。一是中心城区将规划新增7处医疗设施。为医疗卫生等用地提供充分的规划保障,其中医疗卫生用地人均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二是做好“要素保障”工作。雨城区近期拟启动6所幼儿园建设,根据幼儿园建设时序及用地规模需求,市自规局为幼儿园建设提供充分的规划依据和用地保障。

(二)积极推动托育机构规划建设。我市出台了《雅安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雅办发〔2020〕14号),明确了规划和建设要求。重点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将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的重要内容,保障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用地、用房。各县(区)在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建设。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下一步待国家、省级明确托育设施用地标准,市自规局将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为托育设施用地提供充分的规划支撑和用地保障。

(三)大力推动托育机构发展。为有效缓解我市“幼有所育”服务短板问题,将托育服务纳入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一是“扩面”,我委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完善服务供给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备案托育机构11家,覆盖六县两区;二是“培优”,在全市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评审推荐了10家优质托育机构参加2021年度全省优质服务托育机构评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托育机构高质量发展;三是“提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2021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25万元,新增普惠性托位125个;2022年争取到省级普惠托育项目1个,新增普惠性托位99个。

二、关于“加强对家庭科学育儿的指导”的回复

(一)加强科学育儿指导。依据《四川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要求,市人民医院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拟于2022年建成以儿童保健科为主,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西医结合科等多科室共同协作的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为大众提供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不断丰富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内涵,切实提高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水平,努力适应广大家庭对儿童健康的新期待。

(二)关注孕期、产后妇女健康。一是市人民医院将依托中医药在妇女儿童常见疾病和预防保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拟选取雅安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科和月子中心为试点,率先启动妇女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以及形体恢复、体质调理、营养膳食、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为产后妇女提供科学的产后康复服务。市第四人民医院开设了心理健康门诊,针对产后妇女进行心理疏解等,也派出专家对助产医疗机构做出针对性的培训,在开设的妈妈课堂、孕妇课堂中设置心理辅导等相关内容。

三、关于“大兴中央公园建设中,增加儿童游乐设施配比”的回复

雅安市生态湿地中央公园(一期)项目为我市2022年度十大重点城市建设项目之一,由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园设计方案经多轮优化后,目前正按照市规委会审议意见,以“创造雅安特色生物多样性展示窗口”为主题深化公园设计方案。在公园最新设计方案中充分考虑市民的参与性,尤其是儿童活动空间和儿童游乐设施方面,计划设置三个儿童游乐场地(共计3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动植物科普展示中心、多功能草坪及足球场、篮球场等设施。公园以趣味互动、寓教于乐为特色,让儿童在嬉戏中亲近自然,在互动中感悟自然,多形式、全方位科普雅安生物多样性。公园计划今年开工建设。

四、关于“鼓励雅安市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的回复

在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方面,市教育局大力支持鼓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开展婴幼儿保育专业培训,做好相关人才的储备。目前已计划在现有早期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的基础上筹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逐年扩大招生规模,1-2年为初创期,招生规模40人/年;2-3年为稳定期,招生规模60人/年;3-5年为发展期,招生规模80人/年。同时,还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着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发展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以教育学、心理学、营养学、运动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为基础,培养从事相关工作,适应性、实用性与专业性的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型人才。力争5年内建成省内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具备评价初、中、高级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资质,大力开展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工作,推进行业人才队伍优化,建成服务川西区域早教托育及婴幼儿照护中心,引领川西地区早教及学前托育、婴幼儿照护等事业蓬勃发展。

五、关于“落实好育儿假政策”的回复

(一)积极宣传“育儿假”。一是积极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健康雅安官微发布了“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时信息公开并进行政策解读,确保“育儿假”宣传到位、可操作、可执行。转发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到市级各部门,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多部门联合深入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女职工劳动保护、从业禁忌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保护女职工权益意识。

(二)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执法检查,保障生育夫妻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工会、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女职工权益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生育二孩、三孩职工产前检查、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哺乳时间及工资待遇等相关权益的落地落实。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及时纠正企业侵害职工权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生育、公平就业等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集体协商。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不得实施性别歧视,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探索弹性上下班制度等配套措施。鼓励企业将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特殊权益列入集体协商内容,为孕哺期女性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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