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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14 17: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大力监督与支持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高位推动。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出台《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雅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坚持示范引领。市委主要领导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就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安排。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作出安排。印发《雅安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整改、特色亮点打造。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申报综合示范地区1个、示范单项2个。

(三)坚持突出“关键少数”。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专题宣讲、会前学法、培训班等方式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400余场次,在2022年市级领导干部和县级主要负责同志读书班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领导干部800余人次。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察,督促整改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问题30余个。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权重达13%。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重点,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优化政府职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印发《雅安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明确市本级5640项行政权力行使的主体、条件及责任。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公共文化领域、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雅州新区市级项目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通过委托(授权)、优化流程、下沉服务、绿色通道等方式下放、优化行政权力17项。加强区域法治协同体系建设,与云南、西藏、重庆等地区签订“跨省通办”结对试点和跨区域合作协议,311项“川渝通办”事项纳入“川渝通办”专窗,52项涉税川渝通办事项在雅办理。

2.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印发2022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35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项目审批平均用时缩短33.85%,平均审批用时43个工作日,综合指标排名全省前列。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完成490项改革事项,市本级企业开办首套印章、证照邮寄“零费用”。扩大简易注销登记范围,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新增市场主体18770户。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智慧大厅市区一体化无差别综合窗口改造,全市全面完成一体化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调整公布可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27项。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系统“一张网”运行,实现事项网上可办率98.46%、办事时限缩短88.24%。推进“天府通办”雅安分站点建设,接入应用183个。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871户,企业检查频次平均减少40%以上。加强信用监管,归集企业信用承诺2.5万余份、红黑名单3772份,失信惩戒1265家,信用修复174家。

3.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雅安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为企业在减费降税、金融服务、要素保障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负面清单。开展涉市场主体政策文件清理,废止文件5件。公平竞争审查涉及市场主体文件98件,修订1件。开展破除招投标领域隐形壁垒专项行动,发现问题43个,追缴清退资金4066.77万元。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在水电气、金融领域清理整治不合理收费、违规收费127.92万元。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化解金额943.64万元。增设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17个。举办“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讲座1200余场次,办理法律事项1300余件次。

4.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政务外网在市县乡村全覆盖的市。完成信息系统“一云统揽”,上云系统171个。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接入8621条开放目录,汇集5738万条数据,人社等18个市级部门部分业务系统接入云平台,初步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

(二)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请审议《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条例》。完成《雅安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若干规定》调研、起草、提请审议工作。探索建立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征集立法联系点9个。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雅安市市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三重一大”制度文件5件。市本级20件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五大法定程序,全部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律顾问团参与市政府常务会39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63条。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细则》。市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均依法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备案审查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5件,备案47件,不予备案8件。

(三)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市应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8个县(区)执法大队,核增执法编制32个。全市乡镇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明确行政编制208名,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执法规范》,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商制度、集体审议制度和研判制度。制定《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评查执法案卷1802卷。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4677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考试,合格率99.37%。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综合执法办案1154件,罚款317万元。查处药品类案件96件、食品类案件561件。开展疫情防控及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403户次、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131户次、公共场所4212户次。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93家,追回基金本金、处违约金、罚款共计3038.63万元。开展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13项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3000余家次,捣毁网络非法销售出版物窝点1个,销毁非法出版物3134件。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出租车网约车市场乱象治理、“双超”整治,处罚案件1662件,罚款438万余元。查处水务案件37件、罚款360余万元,查处林业案件288起,查处土地矿产案件51件、罚款680余万元,查处环境污染案件53件、罚款500余万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1273家次,排查隐患4923条。

4.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5部门发布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交通运输系统免于、减轻处罚案件23件、减免罚款15万余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省率先探索“非接触式”执法,对占道经营等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审慎执法,城市容貌类案件主动纠正率达83%。

(四)加强应急建设,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出台《雅安市“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等系列应急工作方案,市县乡贯通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印发《汛期防范应对洪涝地质灾害部门联动机制》《突发事件信息处理联动协同机制(试行)》《军地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

2.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市县抗震救灾综合应急演练,出动各类应急力量1000余人。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组织演练259场次,参演人数1万余人。举办防汛减灾专题培训班,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人员600余人参加培训。

3.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成功处置“6·1”芦山地震、“9·5”泸定地震。抢险救援迅速有效,200名受伤人员全部得到妥善救治。抢通国省干道、县乡公路270公里,水、电、路、通信在最短时间实现“应通尽通”。全覆盖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910处、山洪灾害危险区925处,全部落实防范措施。紧急避险转移受灾群众38920人,“6·1”芦山地震震后4天实现住房安置,“9·5”泸定地震震后10天转入过渡安置。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截至2022年12月底,编制完成“6·1”芦山地震“1+2”规划方案,94个重建项目全部开工、完工13个,1449户住房维修加固、400户住房重建全部完成,宝兴县城功能疏解有序推进。协同编制“9·5”泸定地震“1+5”规划方案,196个重建项目开工47个,鉴定为C级危房的427户住房维修加固全部完成,4023户住房重建完工2099户。

(五)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深化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三查三优”专项行动,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5672件,成功调解25603件,成功率99.73%。规范320个行政调解组织运行,受理医疗、山林土地、消费、婚姻家庭、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224件,成功调解213件,成功率95.09%。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办理公证4981件、仲裁72件、司法鉴定1754件、法律援助3404件。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印发《雅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召开行政审判暨复议工作联席会议。市、县两级行政复议申请154件、受理130件、审结119件,驳回15件、确认违法5件、撤销10件、责令履行4件、终止审理3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44件,出庭应诉率为99.59%。

3.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开展“马上办、限时办、盯着办”专项行动,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99.91%,按期办结率99.93%,群众满意率98.21%。建立涉灾、涉疫信访绿色通道,办理“6·1”芦山地震、“9·5”泸定地震涉灾信访事项509件人次,办理涉疫信访事项386件人次。依法分离101件批次涉法涉诉事项,通过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134件批次。

(六)强化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2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25件,按时办复率100%。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54件192人,追缴退赔资金2727余万元。行政败诉26件,败诉率25%。出台《雅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收到群众热线办件171746件,满意率99.98%。

2.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41个,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15.05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3个,提出审计意见建议556条。加强政府督查,开展督查督办200余次,督办50余件,发出提醒函12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269件、发出监督意见68件。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万余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办结率100%。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地区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还不够,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上还需加强。二是执法人员、执法装备、执法场所等保障还不够到位。三是立法、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还不高、科学论证还不足、合法性审查还不够严;“放管服”改革、“互联网+监管”还有待深化,政务服务的便捷性、智能化还有待加强。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解决。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开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机制。加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力度。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综合执法与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五)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处置。持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落实。做好洪涝、地灾、森林防灭火等方面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处置。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及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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