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自然人)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17: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自然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1吴卫盈自然人








身份证511112**********29雅城雨当罚决字〔2024〕第021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4-4-172024-5-22025-4-17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2赵乙衡自然人








身份证513101**********12雅城雨当罚决字〔2024〕第022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4-4-172024-5-22025-4-17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3尹科自然人








身份证511127**********15雅城雨当罚决字〔2024〕第023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4-4-172024-5-22025-4-17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4张海 军自然人








身份证513101**********18雅城雨当罚决字〔2024〕第024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4-4-172024-5-22025-4-17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5刘周荣自然人








身份证513122**********35雅城雨当罚决字〔2024〕第025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4-4-172024-5-22025-4-17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6高燕自然人








身份证513122**********27雅城雨当罚决字
〔2024〕第001号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4-4-172024/05/022025-4-17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7潘开庆自然人








身份证522635**********13雅城雨当罚决字
〔2024〕第002号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4-4-172024/05/022025-4-17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8刘能丽自然人








身份证511011**********10雅城雨当罚决字
〔2024〕第003号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4-4-172024/05/022025-4-17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9罗远灵自然人








身份证510521**********39雅城雨当罚决字
〔2024〕第004号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4-4-172024/05/022025-4-17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