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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1-07 18: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拟对“2023-2025年雅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以比选方式择优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名称

雅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中选的代理机构需在签订代理协议后完成:

1.编制、印刷公开招标所需文件。

2.落实采购评审地点等有关采购事务。

3.发布招标公告,组织采购评审会进行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出具采购报告等。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7.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代理费用要求

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最终以实际比选价为准,由中标商业保险机构承担代理服务费。

五、比选文件要求

参加比选的机构应编制比选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鲜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承诺书一份(内容见附件);

4.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式5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外加盖单位鲜章);

5.各类证明资料(请自行根据附件2《评分标准》提供,一式5份,与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起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外加盖单位鲜章)。

六、报名及比选安排

1.报名:

①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12:00(北京时间)前,不接受电话报名,参加比选单位需到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报名登记,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地点:雅安市医疗保障局8楼808办公室(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联系人:王海强,联系电话:0835-2244230)。

2.比选:

①比选文件在2022年11月16日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递交至雅安市医疗保障局8楼会议室,不接受邮寄递交。逾期递交的比选文件将被拒收。

②比选时间:2022年11月16日15:00-18:00(北京时间)

③比选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将在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七、比选信息:本比选以公告形式发布。

附:1.承诺书

2.评分标准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承 诺 书

致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本机构在此郑重承诺:

一、在认真研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后,我机构理解并同意比选公告的所有要求及内容,并相信贵单位能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中选单位。

二、如果我机构中选,我们承诺在与贵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我机构将按比选公告的规定,对提交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若贵单位发现我方提交的资料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有权拒绝我们的参选。若在中选后,贵单位发现我单位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与事实不符,有欺诈中选嫌疑的,可立即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机构承担,本机构将不会有异议。

四、我机构承诺,在参加本次代理项目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重大违规处罚。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序号

评分标准

备注

代理报价

(20分)

项目最高收费不得高于5万元(人民币),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从业人员

(20分)

1.对比选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进行评比:具有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内)(以四川省级主管部门颁发证件为准,如四川省财政厅)的专职人员,评选申请人提供证件数量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及以后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代理机构名称须与评选申请人名称一致。

2.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0分,具有招标师(采购师)资格的加8分;具有法律顾问(具有执业资格证,含外聘)的加6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资质,并提供所有人员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法律顾问除外)。

需提供所有人员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法律顾问除外)

项目经验

(30分)

1、对比选申请人2021年1月1日至今的招标采购代理项目总业绩进行评比:代理累计中标金额排名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及以后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2、对比选申请人2021年1月1日至今的招标采购代理项目累计数量排名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及以后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3.对比选申请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单个招标采购代理业绩进行评比:单个中标金额≥1000万元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所有项目信息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信息为准。比选人有权在评审结束后,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中选资格。 

PPP项目均不纳入业绩评比。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10分)

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1.根据参选人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打分:6-7分;2.参选人提供管理制度上墙图片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方案

(20分)

根据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操作性、服务方式方法、后期资料整理准备等情况进行评审,优:17-20分,良:13-16分,一般:0-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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