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1次会议第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25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袁福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三孩政策落实、制定相应措施予以鼓励的建议》(第84号提案)收悉,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收集了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妇联等单位回复,现答复如下:

一、精神鼓励方面建议的回复

家庭在人口文化建设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出生人口数量、素质和结构变化,生育时间、生育多少、生男生女等,基本上都是家庭决定的,但不等于生育越多,家庭就越幸福。家庭建设的重点在以提高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等素质为核心内容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在推动全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市妇联将建议在推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健康家庭

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生育三孩的家庭。

二、物质鼓励方面建议的回复

(一)在职务晋升方面支持

针对提案中关于对一对夫妻生育了三个子女,夫妻二人系公职人员的,在级别晋升、职级待遇、延长休假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的建议。一是在级别晋升方面,夫妻二人,均系在职公职人员合法生育三个子女的,可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二是在职级待遇、延长休假方面,因目前国家、省上暂无相关政策规定,待上级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后,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支持生育三孩家庭住房改善

1.保障房支持政策。我市于2014年将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统一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按照国家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目前我市公租房主要以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为主。经了解,各县(区)在实际公开分配过程中,对3人及以上家庭原则上分配成套的公租房,尽量满足家庭住房需求。

2.购房支持政策。我市给予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积极支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2022年1月7日,市住建局、市自规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雅住建发〔2022〕4号)。2022年1月25日,雨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中心印发《雨城区特定购房群体支持方案》。1月27日,名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印发《雅安市名山区对特定的购房群体给予支持的实施细则》。1月29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印发《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对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给予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政策:三区对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均给予300元/平方米的支持,车位给予3000元/个的支持。

(三)教育方面支持

1.压减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市教育局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下发《关于雅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落实“双减”政策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地址、登记性质、经营范围、从业人数和学生人数、收费标准、预收费等情况全面排查,锁定11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量,按照“一校一策”控制培训课时收费,最高不超过35元/课时/人次。与此同时,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发展,大幅度压减存量。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达90.8%。

2.全面推行课后服务,解决家长后顾之忧。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教育局整合人力、资金、设备等资源,全面推行“5+2”模式(一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不低于2小时),做到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落细落实课后服务“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接送难”问题。全市共有201所义务教育学校开设课后服务,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近12万名,参与教师近1万名,实现中小学校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3.严格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应助尽助。目前我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包括非民族地区“三儿”资助,即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按每名幼儿每年1000元标准减免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民族地区保教费减免,即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宝兴县全部在园幼儿按每生每年600元标准直接减免保教费。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均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出台,目前学生资助政策已经实现了所有学段全覆盖。

4.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满足幼有所育需求。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相关要求,一直以来,市教育局将“满足群众幼有所育之盼”作为基础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扩资源、增投入,全力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前,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已较大程度上缓解了群众“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5.大力发展托育照护服务。为有效缓解我市“幼有所育”服务短板问题,出台了《雅安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同时将托育服务纳入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一是“扩面”,市卫健委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完善服务供给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备案托育机构11家,覆盖六县两区;二是“培优”,在全市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评审推荐了10家优质托育机构参加2021年度全省优质服务托育机构评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托育机构高质量发展;三是“提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2021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25万元,新增普惠性托位125个;2022年争取到省级普惠托育项目1个,新增普惠性托位99个。

三、继续开展优生优育宣传,转变生育观念

(一)大力宣传倡导积极的生育观念

市卫生健康委主动作为,加强中央《决定》和省实施方案精神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引导。做好积极生育支持配套措施、普惠托育服务、母婴设施建设、人口监测预警等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做好“世界人口日”“国际家庭日”“国际女童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积极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为了缓和历史遗留问题,做到“一对一”化解矛盾,建立进省、到京信访通报工作机制,构建源头防控、基层处置的信访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清理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经全面清理,市政府规章、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无与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一致的内容,及时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妥善处理了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三孩生育政策在我市不折不扣落地实施。

(三)全面落实“育儿假”

一是积极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我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健康雅安官微发布了“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时信息公开并进行政策解读,确保“育儿假”宣传到位、可操作、可执行。转发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到市级各部门,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二是部门参与,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我委配合市人社部门,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在执法行动中,未发现有不落实产假、哺乳假等生育保障制度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安全健康平等和谐的劳动环境。

(四)完善配套衔接政策措施

卫健部门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婚姻登记、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条龙”服务,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同时,为积极响应“一件事一次办”在我市落地落实,减少群众办事流程,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的联办已全面完成线下对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21家助产机构已百分之百实施联办,共方便群众2918人次。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