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中医医院:
你院《关于成立“雅安市中医骨伤质量控制中心”的请示》(雅市中医院〔2021〕204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6〕10号)和《四川省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现就你院成立雅安市中医骨伤质量控制中心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雅安市中医骨伤质量控制中心”,并将该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于雅安市中医医院。
二、“雅安市中医骨伤质量控制中心”受市中医药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全市涉及中医骨伤治疗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健全医疗机构相关学科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操作规范、诊疗常规和质量标准。受市中医药管理局委托检查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工作的开展情况,开展培训和技术讲座,进行相关技术的考评和考核,提高全市医疗机构中医骨伤治疗水平,确保患者的医疗救治效率和效果。质量控制中心开展的各项授权工作均要经市中医药管理局同意后方可开展。
三、“雅安市中医骨伤质量控制中心”要将日常指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市中医药管理局,并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质量控制中心工作总结上报市中医药管理局。
雅安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