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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职能简介

承担“特困”人员和孤残儿童的收养、集中供养服务、医疗康复工作;承担顾得教育、收养和送养工作;承担自费有偿老年社会代养工作;协调其他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工作;负责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金额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雅安是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儿童养育工作

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陆续开放C栋二、三楼和D栋三楼,吸引社会养老人员入住。加强我院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养老护理操作。因材施教,促进儿童多元化发展,最大限度发掘残疾儿童潜能力,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培养在校读书儿童的学习能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开阔儿童的视野,不断提升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

1.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定详细、科学的防控措施,做好全院消杀工作,预防控制疫情传播,保障在院老人、儿童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2.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提升消防服务质量,将安全施工和风险防控贯穿始终,坚持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三避让”原则作为刚性要求,贯穿火灾防治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三)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1.老年养护楼项目:2021年上半年全面竣工,按要求做好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和投入使用工作。

2.D栋三楼改造项目:加快对各房间以及公共区域进行修缮、改造,以作为之后老人入住的优先推荐区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497.1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74.1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上年结转资金支出,以及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收入预算497.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6.51万元,占57.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65万元,占42.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支出预算4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5万元,占35.13%;项目支出322.51万元,占64.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福利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97.1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74.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6.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59万元,占85.73%;卫生健康支出14.35万元,占6.8%;住房保障支出15.71万元,占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统筹外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1年预算数为126.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三无孤残儿童经费、福利院增加事业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2.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8.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公经费按照财政要求压缩。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工作人员必要公务出行等工作开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雅安市社会福利院(雅安市儿童福利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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