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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市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单位的公示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15 14: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2〕21号)和《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的通知》(雅民发〔2022〕16号)要求,从2022年起每年在全市选取10个村作为市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单位。通过逐级申报、材料审核、综合评定等步骤,拟将宝兴县灵关镇大沟村等10个单位确认为市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单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如对试点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姓名或电话方式向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与区划地名科反映。

联系人:蒋华山,联系电话:0835-2242323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207号

邮编:625000       

雅安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5日

市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单位名单

一、民主协商试点单位

宝兴县灵关镇大沟村

天全县思经镇团结村

二、民主监督试点单位

雨城区周公山镇余家村

荥经县新添镇庙岗村

三、三治融合试点单位

芦山县龙门镇隆兴村

石棉县安顺场镇安顺村

四、场景营造试点单位

雨城区碧峰峡镇后盐村

名山区红星镇骑龙村

五、乡风文明试点单位

汉源县片马彝族乡然莫村

名山区蒙顶山镇官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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