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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信访维稳组 发布时间:2021-09-10 20: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六批   2021年9月10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2SC202108310076宝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村子里乱砍滥伐,导致森林大面积破坏。宝兴县生态    2021年9月1日,宝兴县委书记冯俊涛召开案件交办会,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思敏为组长的案件办理工作专班,责成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灵关镇人民政府、宝兴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调查处理。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宝兴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兴县国资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注册资本500万元,开户许可证:91511827720847496F,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穆坪镇顺城街143号。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山洪沟、河道清淤疏浚及应急抢险;砂石生产加工销售。2019年,宝兴县国资公司拍卖灵关镇新场村联合造林“罗老林”林木,雅安市名山区居民卢敏竞拍获得该处地块的林木采伐权,约定采伐面积700亩。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宝兴县灵关镇新场村联合造林“罗老林”林木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林业局牵头筹措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指导站与农户开展的联合造林,约定林地造林收益按比例分成,并对联合造林合同进行了公证。2016年至2018年,为处置联合造林林木,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处置联合造林林木方案的通知》(宝府办发〔2016〕58号)、中共宝兴县委财经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2018年4月12日)议定同意开展联合造林林木处置、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处置灵关镇、大溪乡部分联合造林林木实施方案》(2018年9月26日)。2019年,灵关镇人民政府在收集基础资料后,组织村、组代表召开户长会确认联合造林界线;四川省夹金山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罗老林”林木的采伐作业进行设计。灵关镇人民政府对涉及“罗老林”林木的农户占地面积进行公示,农户无异议后函告(灵府函〔2019〕10号)县国资公司,可以按照程序对该地块进行拍卖。2019年2月27日,四川中天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地块林木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同年3月13日,县国资公司对该地块林木资产进行了评估项目备案,估值468.01万元。2019年3月18日,县国资公司将该地块林木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同年4月2日,卢敏取得意向受让资格;同年4月17日,县国资公司与卢敏签订“罗老林”联合造林林木转让合同。合同约定采伐面积700亩,蓄积量24082立方米,出材量17577立方米,树种为柳杉、杉木;成交价格572.2万元,2022年1月31日前采伐完毕。2019年以来,县林业局按照《处置灵关镇、大溪乡部分联合造林林木实施方案》(宝林发〔2018〕61号),于2019年4月、2020年3月、2021年4月分别下发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4000立方米、10000立方米、11582立方米至灵关镇人民政府,专项用于“罗老林”联合造林采伐。卢敏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申请办理了“罗老林”林木采伐许可2500立方米、10000立方米、11582立方米,所有采伐方式均为皆伐。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宝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村子里乱砍滥伐”的问题。经查不属实。9月1日,工作专班赴灵关镇新场村“罗老林”联合造林采伐迹地,采用无人机、GPS、现场踏查等手段对采伐迹地进行面积进行初核。9月2日,县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再次采用无人机、GPS等设备对现场进行比对,同时将采伐作业设计范围与航片叠加分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采伐承包方、相关工作人员、群众代表进行调查询问,搜集相关证据材料。9月3日,工作专班会同四川省夹金山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采伐作业设计方),对采伐作业设计范围与无人机航片叠加分析后的疑点再次实地核实。经综合研判、认真比对,卢敏在采伐作业设计范围内实际采伐面积为453.4亩,未超过采伐作业设计范围,不存在乱砍滥伐的情况。
    2.关于“导致森林大面积破坏”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2021年9月1至3日,通过专业技术人员测量,卢敏在灵关镇新场村“罗老林”联合造林区按作业设计已采伐林木面积453.4亩,客观上该区域确实存在森林面积短期内减少的现象。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宝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思敏;
    责任单位:宝兴县林业局、灵关镇人民政府、县国资公司、县公安局;
    责 任 人:宝兴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鹏,宝兴县灵关镇党委书记王阳,宝兴县国资公司孙璞,宝兴县公安局政委刘超。
    宝兴县将举一反三,做好群众身边事。
    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县国资公司加强林木采伐过程中的管理;
    二是督促县国资公司在完成林木采伐后及时清林;  
    三是督促县国资公司做好群众疏导解释工作。 
    2021年9月3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村社回访群众代表1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已办结
2X2SC202108310088雅安雨城区西康路西段晓枫酒吧、初见酒吧噪音扰民;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康藏路市场河边广场舞噪音扰民;雨城区河橫街大院麻将馆噪音扰民。雨城区噪音   2021年9月1日,雨城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建伟率队到现场实地查看并详细了解生态环境问题情况,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进展情况,现场提出处理意见。9月1-3日,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率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联合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雨城区西康路西段晓枫酒吧、初见酒吧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属实。该两家酒吧实际位于雨城区西康路中段,酒吧房屋沿河修建,相隔约30米,街对面有居民住房,房屋系普通墙面,未见有隔离措施,营业时若音量过大确实存在影响对街居民住户休息的情况。
     2.关于“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康藏路市场河边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属实。实地查看发现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康藏路市场河边约有10-20名年龄在70-90岁的老年人跳广场舞,现场无人组织,播放音乐音量较大,确实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3.关于“雨城区河横街大院麻将馆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属实。雨城区河横街(现更名为青衣江路东段)有6家麻将馆(茶楼)从事麻将经营活动,其中“水立方”茶楼在夜间经营时存在噪音扰民情况,其余5家仅白天经营,群众称未有噪音扰民情况。
属实    责任领导: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
    责任单位: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
    责 任 人: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鄢锐。
    整改措施:
    一是依法对雨城区西康路中段晚枫酒吧、初见酒吧处以行政警告处罚。案件编号:A5118024100002021090010,A5118024100002021090012;要求两家酒吧拆除低音炮,晚上10点以后酒吧音乐换成轻音乐。
    二是对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康藏路市场河边跳舞的群众规范活动时间,降低音量分贝。要求广场跳舞、唱歌群众每晚10点前结束娱乐活动,活动期间降低音乐音量,避免噪音扰民;加强宣传提示,及时回应群众投诉。设置公告牌,提示群众文明娱乐,避免噪音扰民,并公示街道办和派出所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立即整改处理;健全完善机制,避免整改反弹。公安、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组建6—8人的巡逻队伍,每晚19:30—22:00对广场舞及附近周边跳舞、唱歌的群众进行巡逻提醒。同时建立噪音问题常态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强化配合协助,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对雨城区青衣江路东段6家麻将馆(茶楼)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对“水立方”茶楼进行整改。责令6家麻将馆负责人守法经营、限时经营;张贴禁止高声喧哗提示标语;降音降噪,不得出现噪音扰民情况。签订了文明经营承诺书。     
    2021年9月2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16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已办结
3X2SC202108310087假日广场河边唱歌及音响噪音扰民。雨城区噪音    2021年9月1日,雨城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建伟率队到现场实地查看并详细了解生态环境问题情况,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进展情况,现场提出处理意见。9月1-3日,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率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联合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雨城区西康路中段假日广场临青衣江地段较空旷,附近及周边居民(以老年人居多)晚饭后在此路段唱歌、跳广场舞等。附近系居民住宅区,确实存在扰民现象。
属实    责任领导: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
    责任单位: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
    责 任 人: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鄢锐。
    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活动时间,降低音量分贝。广场跳舞、唱歌群众每晚10点前结束娱乐活动,活动期间降低音乐音量,避免噪音扰民。
    二是加强宣传提示,及时回应群众投诉。设置公告牌,提示群众文明娱乐,避免噪音扰民,并公示街道办和派出所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立即整改处理。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避免整改反弹。公安、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建立巡查机制,组建6—8人的巡逻队伍,每晚19:30—22:00对广场舞及附近周边跳舞、唱歌的群众进行巡逻提醒,同时建立噪音问题常态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强化配合协助,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9月2日,专案工作组对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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