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雅安市财政局汇总,2022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981万元,较预算数减少453万元,主要是市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预算减少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5万元),较预算减少5万元;公务接待费516万元,较预算减少3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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