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创新登记管理机关执法监督和管理服务方式,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民政厅《全省性社会组织谈话提醒制度》,市民政局研究制订了《全市性社会组织谈话提醒制度》,并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全市性社会组织谈话提醒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6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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