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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29 0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申请人:赵某。

被申请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茶都大道481号。

法定代表人:周万友,区长。

申请人赵某不服被申请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5月17日作出的《关于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3年6月26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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