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赵某。
被申请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茶都大道481号。
法定代表人:周万友,区长。
申请人赵某不服被申请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5月17日作出的《关于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3年6月26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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