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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09: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负责组织指导依法侦查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查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以及阻碍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海关监管区外洋垃圾走私犯罪。

二、负责指导、监督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高污染、冒黑烟等车辆上道路行驶检查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严格查处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负责淘汰黄标车、老旧车。

四、负责指导、监督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减少道路拥堵导致的机动车污染排放,会同交通运输局监督落实重型柴油车辆绕行限行等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禁止脏车入城和工地运土运渣车辆冒装、撒漏、带泥上路等查处工作。负责对道路上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的环保监督管理。

五、负责依法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监督民用爆炸物品和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使用及废弃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的事故案件发生。

七、依法对机动车和广场、公园、街道、家庭室内产生的干扰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进行行政处罚,对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噪声进行监督管理。

八、制定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和时段,将预防诱发环境污染事故相关内容纳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九、负责放射源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十、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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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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