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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 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10-29 08: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1年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工作。在各县(区)住建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组随机对部分县(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开展情况及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各县(区)住建部门在2021年度内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情况;二是各县(区)贯彻执行《雅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情况;三是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在建的工程项目中,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情况。

结合各县(区)住建部门自查情况,我局组建专家组随机抽取了荥经、汉源、石棉、名山、经开区5个县(区)共8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总体评价

依据各县(区)住建部门报送的自查资料、工作总结报告和抽查情况来看,各县(区)住建部门在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工作方面普遍重视不够,特别是在贯彻执行《雅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计划》工作上,相关管理工作亟待加强;抽查的项目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设计和施工质量问题。

三、主要问题

(一)主管部门管理工作方面。

1.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工作重视不够,各县(区)主管部门普遍存在人员配置不足,无专人负责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的情况;

2.对相关政策法规学习理解不到位,各县(区)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和《雅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计划》工作力度不够,经办人员对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学习不足;

3.部门联动机制缺乏,各县(区)主管部门仅在施工阶段对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进行管控,缺乏工程立项、用地出让、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等阶段的多部门联动机制;

4.监督备案工作执行力度不足,各县(区)主管部门未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的日常检查和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二)项目设计、施工方面。

1.设计单位在工程做法表中漏写分户楼面保温层做法或错误标注,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图施工;

2.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墙体保温材料,未按规定进行办理建筑节能变更相关手续;

3.施工单位未制定保温节能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墙体保温节能施工;

5.施工单位保温材料复检报告不齐全,或抽捡批次不足,不符合规范要求;

6.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进行节能公示;

7.监理单位对建筑节能施工监督职责履职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区)住建部门应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按照《雅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积极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切实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与提升,全面完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建筑领域节能工作的重视力度。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工作是国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国家“双碳”战略相关政策文件的贯彻学习,积极争取县(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为我市进一步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工作,落实“双碳”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一是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不得擅自要求修改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文件,降低绿色建筑星级、节能设计与施工标准。二是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和标准,绿色建筑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应达到设计深度要求。三是施工单位要从严把控施工环节的质量关,认真制定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按照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实施保温节能材料的复检制度。四是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跟踪把控项目施工全过程,保证绿色建筑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落实到位。

(三)落实建筑节能监管。

一是县(区)住建局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强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全过程管理,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工作。二是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设计审查关,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力度,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强制性标准严格把关。三是各县(区)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把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质量监督关,督促业主单位做好项目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竣工备案。四是各县(区)要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提升营商环境的要求,做好提前服务,联合发改、自规等部门,建立项目在立项、用地出让、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在建设单位办理前期手续过程中,明确告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让企业少走弯路。

(四)加大问题查处力度。

请全市各县(区)根据本次抽查通报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在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请被抽查的5县(区)住建局对抽查工程项目发现的问题立即发出整改通知(详见附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检查组专家现场意见,限期整改落实,并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要求,将整改结果于2021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我局。

附件:项目现场检查情况表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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