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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1-03-30 11: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职能简介

市委政法委机关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监督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组织指导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市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办理市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全面做好迎接中央专项督查准备。

2.深化稳定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坚决维护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3.按照“同步起跑”的要求,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雅安实践,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雅安,法治雅安。

4.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作出积极贡献。

5.全面推进落实政法领域改革任务,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提升政法机关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

6.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强化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政法委机关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1220.8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6.94万元。主要是结转资金减少,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1220.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7.15万元,占19.4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3.72万元,占80.5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122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6万元,占46.65%;项目支出651.27万元,占53.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0.86万元, 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6.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3.72万元, 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237.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法委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3.7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73.96万元,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413.15万元,占41.99%;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404.12万元,占41.08%;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69万元,占1.7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62万元,占5.0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62万元,占3.9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2万元,占0.18%;住房公积金支出48.79万元,占4.96%;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占1.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其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13.15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404.12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项目工作支出,包括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法学会工作经费,综治工作经费,政法干警培训经费,执法监督工作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老保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9.62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0.34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8.79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6.4万元、津贴补贴14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万元、住房公积金4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9万元。

公用经费11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9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8.4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5.94万元、福利费4.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35.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9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2.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算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调研指导、兄弟市(州)交流学习、县(区)汇报工作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工作调研、执法监督检查、应急处突和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安保等工作开展。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购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机关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1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05万元,减少4.91%。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委政法委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9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9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主要用于扫黑除恶、执法监督、政法干警培训、见义勇为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津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相关政策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机关、市法学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机关、市法学会,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附件: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员会.xls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度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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