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四批 2021年9月2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SC202109180049 | 雅安市名山区永兴镇、新店镇、车岭镇、黑竹镇等地七八个乡镇屠宰点(如永兴镇杨家山郑龙、新店镇胡家坝长春村甘术琼、黑竹镇白蜡村3组吴雄、车岭镇金刚村5组吴西平经营的屠宰场),隐藏在居民区内,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在场内挖个大水坑,废水直接排入水坑,夜间再抽排到场外的耕地和饮水沟,臭气熏天,夜间噪音严重。 | 名山区 | 水 | 2021年9月19日,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廖春雷带领由区农业农村局、名山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名山区现有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其中: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生猪定点宰杀场位于名山区新店镇新坝村4组,法人代表甘世平,2017年建成投产,占地2亩;雅安市名山区永忠屠宰场位于名山区百丈镇百家村3组,法人代表吴永忠,2014年建成投产,占地2.5亩;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宏达生猪屠宰场位于名山区红星镇天王村5组,法人代表杨运莉,2017年建成投产,占地2.36亩;雅安市名山区聚鑫源生猪屠宰场位于名山区黑竹镇白蜡村3组,法人代表吴雄,2017年建成投产,占地6亩;雅安市名山区恒和定点屠宰场位于名山区车岭镇金刚村5组,法人代表吴希平,2017年建成投产,占地7.2亩;雅安市名山区友清定点生猪屠宰场位于名山区马岭镇江坝村6组,法人代表彭友清,2017年建成投产,占地0.85亩;雅安市名山区盛源屠宰场位于名山区永兴街道箭道村4组,法人代表郑才,2019年建成投产,占地2亩;雅安名山瑞蒙肉业有限公司位于蒙阳街道德光村6组,法人代表陆林,2011年建成投产,占地29亩。8家生猪屠宰场均未位于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均按规定办理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备案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雅安市名山区永兴镇、新店镇、车岭镇、黑竹镇等地七八个乡镇屠宰点(如永兴镇杨家山郑龙、新店镇胡家坝长春村甘术琼、黑竹镇白蜡村3组吴雄、车岭镇金刚村5组吴西平经营的屠宰场),隐藏在居民区内”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郑龙”(实为“郑才”)、“甘术琼”(实为“甘世平”)、“吴西平”(实为“吴希平”)、“吴雄”4人是名山区8家生猪屠宰场其中4家的法人代表。经调查,雅安名山瑞蒙肉业有限公司、雅安市名山区盛源屠宰场、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宏达生猪屠宰场、雅安市名山区永忠屠宰场4个生猪屠宰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无群众居住;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生猪定点宰杀场、雅安市名山区聚鑫源生猪屠宰场、雅安市名山区恒和定点屠宰场、雅安市名山区友清定点生猪屠宰场4个生猪屠宰场周边100米范围内居住农户为2-5户(每个屠宰场),最近农户房屋与生猪屠宰场直线距离在20米以上。因此,群众反映“隐藏在居民区内”问题不属实。 2.关于“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在场内挖个大水坑,废水直接排入水坑,夜间再抽排到场外的耕地和饮水沟,臭气熏天”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8家生猪屠宰场均聘请了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其中,雅安名山瑞蒙肉业有限公司聘请四川宏润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余7家生猪屠宰场聘请四川绿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了必要的调节池、斜管沉淀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砂滤池、污泥干化池和生物湿地等)。现场调查时,各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屠宰产生的废水得到规范有效处理。 3.关于“夜间噪音严重”的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8家生猪屠宰场工作时间为凌晨03:00—04:30,生猪屠宰场均采用对生猪电麻致晕后再放血的方式进行屠宰,噪音不大,但屠宰场工作人员在进场时和在场内工作时存在高声喧哗影响附近居住农户休息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廖春雷 责任单位:名山区农业农村局、名山生态环境局、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山区公安分局、永兴街道、新店镇、车岭镇、黑竹镇、红星镇、百丈镇、马岭镇、蒙阳街道 责 任 人:名山区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斌、名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杰、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建军、名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韩力、永兴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邹杨、新店镇副镇长 杨承勇、车岭镇人大主席 张光海、黑竹镇武装部部长周锐、红星镇党委书记 韩德锦、百丈镇纪委书记 李松、马岭镇政法委员 付桡、蒙阳街道副主任 杨锦 一、整改情况 1.由涉及镇(街道)督促屠宰场业主在100米范围内有住户的一侧安装隔音板,降低噪音对住户的影响。(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由涉及镇(街道)督促屠宰场业主加强对屠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工作人员夜间进场及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尽量控制噪音。(长期坚持)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2日,专案工作组到屠宰场周边村社回访群众17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