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卫健函〔2021〕62号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5次会议第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6-07 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张玉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民营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总第257 号)收悉,我委进行了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营商环境提升”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卫生健康领域法制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水平,助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一、完善政策措施,激励快速发展

十三五以来,全市先后出台了《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6〕55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府发〔2017〕71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卫健发〔2020〕63号)等政策文件,从进一步放宽准入、规范社会办医审批、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大设备配置、促进资源柔性流动、落实同等政策待遇、优化创业发展环境、规范完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强化保障措施等十一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

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多业态融合,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探索多领域关注、多行业参与、多渠道筹资的市场运作模式。

二、持续深化改革,全力推进“放管服”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落实社会办医“非禁即入”,在符合社会办医总量和结构控制基础上,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取消对社会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按照全市每1000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不设数量限制。按照非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不低于配置规划20%的比例,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合理预留规划空间。审批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时,重点审核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动态调整相关标准规范。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实施细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互为前置等审批环节,优化规范各项审批条件、程序和时限,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实行属地化管理,床位在3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门诊部、诊所等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由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积极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

三是推进审批改革。建立并优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综合审批、多证合一”制度,实现医疗机构和医师证照“一证一号,一证通用”。申请单位可以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时,同时申请放射诊疗许可等审批,涉及证照实现十证合一,仅保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其他许可证照副本一律取消,解决企业来回跑、反复跑问题,不断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实行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证书、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职业病诊断人员资格证书、助产技术服务等“五证合一”,全部在《医师执业证书》和“全国医师护士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登记相关许可信息。依托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全国联网注册系统推行电子化证照系统,同时精简申报材料,凡是部门间和部门内可查询到的信息均不再要求提供。

三、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引导错位竞争

一是培育全医疗产业链。我委持续培育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透析、消毒供应、安宁疗护、健康体检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民营医院连锁式布局,积极推动健康教育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等相关机构有序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特色服务发展。引导全市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全省专项医疗产业联盟,加快产业发展瓶颈问题研究,提供产业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制定、成果转化等服务,探索医疗美容、健康体检、康养照护等重点突破。

三是打造5G智慧医疗特色优势。积极引进和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企业与我市民营医院合作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及互联网+相关业务。依托市级全民健康平台,完成市级远程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初步运营远程会诊、远程阅片、远程心电、远程检验、云胶片等业务。

四、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公立和民营医院合作。组建医疗联合体(1个城市医疗集团:市人民医院牵头组建。3个及以上专科联盟:市人民医院牵头组建儿科、妇产科、急诊医学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外科,市第四人民医院牵头组建精神科,市中医医院牵头组建骨伤科、康复科、中医科,雅职院附院牵头组建皮肤性病科专科联盟。2个以上县域医共体:石棉县、荥经县、天全县、芦山县建设县域医共体。)通过对口支援、远程医疗、人员进修、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从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社会办医疗机构全方位扶持,提高社会办医整体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监管责任,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统一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诚信服务等考核和管理评价标准。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疗质量和人员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不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进一步提升社会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雅安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雅安市2020-2022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了《雅安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台账》,明确了八大类21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了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从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后勤管理制度、开展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医护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推进民营医院“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   

五、社会办医蓬勃发展,抗击疫情成效显著

一是民营医院长足发展。截至2020年,雅安共有医院46家,其中民营医院27家,占比58.7%,二级以上民营医院7家。民营医院床位数3379张,占全市医院总床位数的28.75%。全市民营医院卫生人员2236人,比19年降低0.31%,卫生技术人员1725人,增长2.99%,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02人,增长3.09%;注册护士828人,增长7.53%。我市民营医院涉及综合、妇产、康复、口腔、精神、肛肠等专业领域,已逐步成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民营医院不断发展,医院规模、接诊数量、医院内涵建设、医疗服务水平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便群众就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有力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全市民营医院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没有发生院内疫情感染事件。雅安河北医院、雅安恒博医院、雅安仁康医院、雅安容大医院、荥经中西医医院、天全天愿医院等6家民营医院建成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并投用,日检测能力2000份,有力的增强了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织密疫情防控网。

六、科学谋划布局,推动民营医院高质量发展

我委正在编制《雅安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促进社会办医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您的建议意见我委将进一步从以下方面促进民营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民营医院“名院”建设。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降低社会办医准入门槛、优化社会办医审批流程等措施。鼓励支持雅安恒博、德仁、唐氏肛肠医院等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向规模化、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创建专科特色,培育和发展社会办医品牌。

二是持续开展城市医疗集团探索。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龙头作用,联合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雨城区华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做深做实“1+1+X”城市医疗集团,开设延伸病房、专家工作室,鼓励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和民营医院积极融入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纵向整合医疗资源,探索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新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服务基层。

三是深入推进专科联盟建设。深化与省内市外优质医疗机构合作,探索组建跨市(州)专科联盟;依托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优势专科,组建市域内专科联盟,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中心,提升解决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市特色专科联盟达50个以上。鼓励民营医院加入专科联盟等建设,支持社会办医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

四加速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依托“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构建全市远程医疗协同服务平台,鼓励二级、三级医院向民营医院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五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完善市、县质控组织体系建设,加强质控中心管理,强化质量管理与控制效果,完善质控中心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与质量评价机制,健全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持续上升。强化民营医院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重点部位监督管理,充分发挥DRGs、临床路径等质量管理工具作用,全面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三监管”工作机制,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加强对民营医院不规范医疗行为监管。

六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进行业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推行“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深入开展以“视病人为亲人”亲情服务行动。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坚持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制,促进医患之间相互信任。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继续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强化警医联动,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医闹和伤医等涉医违法案事件。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