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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卫健函〔2021〕38号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四届5会议第1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27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高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设立公办幼托机构的建议》(第107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联合会办单位市教育局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出台政策。为有效解决我市“幼有所育”服务短板问题,提供政策依据,我市在2020年7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出台了《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雅办发[2020]14号),目前各县区均已印发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等。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再新增托育服务机构10家以上,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支持幼儿园托班招收。我市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同时,充分利用教育系统资源优势,指导学校、幼儿园通过家长学校、父母课堂等方式对群众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和科学育儿培训。鼓励具有专业经验的退休教师发挥积极作用,对社区内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志愿服务。市内职业院校(中职学校)不断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建设,培养高质量的婴幼儿照护专业师资队伍,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积极推进托育机构破题发展。一是市卫健委多措并举,依托基线调查,对条件成熟的托育机构进行一对一卫生评价、备案指导,助力我市托育机构破题发展,目前我市已备案托育机构4家,覆盖4个县(区)。二是按照优先发展普惠托育机构的原则,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发改委连续三年积极申报普惠托育项目10个,并纳入普惠托育储备项目15个,进一步争取普惠托育托位,切实解决入托婴幼儿家庭经济负担。三是我市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以及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由于国家规定的学前教育适龄儿童为3-6岁。当前,全市虽然有幼儿园295所,但公办幼儿园仅有63所,全市学前教育学位,尤其是公办幼儿园学位仍然十分紧张。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20年省教育厅全面启动实施学前教育“80、50”攻坚战,要求实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的目标并持续保持。2020年底,我市勉强完成目标任务,但要持续巩固提高,确保指标不下滑、不反弹难度依然巨大。当前我市在保障3-6岁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我市将就我市实际逐渐开放公办幼儿园招收2-3岁婴幼儿。

(二)积极推进普惠托育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托育照护的基本原则为“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以托育机构发展目前是以社会力量为主,普惠托育为辅。市卫健委将继续联合市发改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企合作,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今后,我市将继续稳中推进规范的托育机构备案,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家托育机构。同时,进一步加大推进普惠托育项目,争取更多的普惠托位。将通过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和扶持机制、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在保障学前教育“80、50”攻坚指标不下滑、不反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力争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以便进一步满足群众对日益增长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和优质教育的需要。

感谢您对人口家庭、托育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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