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近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雅安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加快构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现场会精神,围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二、出台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69号)等。
三、工作目标
以2024年底前创建成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为目标,全力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名山区在2022年底前创建成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石棉县、荥经县、雨城区在2021年底前创建成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芦山县、天全县在2022年底前创建成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汉源县、宝兴县在2023年底前创建成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建立完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地方资金补助政策,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建设资金保障,加快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消危平安工程,强化项目监管。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将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落实管理资金,明确管理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农村交通信息化建设,强化绩效考核。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公路原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相关政策,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按照3:2:5的比例列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加大养护工程实施力度,加强养护能力建设,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有序推进市场化养护模式。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落实客运补助政策,完善物流体系,全面强化车辆外观、招呼站(牌)、乡村客运标识和从业人员管理“四统一”, 实现“金通工程”试点县(区)全覆盖,力争建成2个以上“金通工程”样板县。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强化宣传引导,明确对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县(区),市财政给予500万元的项目资金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县(区),市财政给予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