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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水利局对市政协四届5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6-16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张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的建议》(第25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全市水资源总量171.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12万立方米,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9条,其中:大渡河、青衣江在省十大河流之列。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启动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将全市284条河流、41座水库、42处渠道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562名。在河(湖)长制推行过程中,全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一张网,多方发力,系统治理,全民参与,管护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涉河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河湖生态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连续四年(2017-2020年)实现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水功能区水质、市本级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始终位居全国前列,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综合排名位列全省前茅,入列2020年全国河湖长制工作10个激励地级市之一,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将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000万元用于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河湖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根据河(湖)长工作变动情况,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及时更新调整河(湖)长名录,明确河(湖)长工作职责,各级河(湖)长按照《雅安市市级河长工作手册》《雅安市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试行)》规定的频次和要求等开展巡河,及时在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录入巡河信息,截至目前,市、县、乡三级河长累计巡河79076次,处理问题11301个,实现了各类水域河湖长无缝衔接、网格化管理。二是市河长制办公室履职到位。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市河长制办公室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督导、考核职责,及时向市级河长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发出工作提醒函,按月通报基层河长巡河情况,不定期对乡村两级河长履职情况、河湖“四乱”整治、河道采砂、水域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级河长、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市级部门等发出提示单、督办函等督促问题整改,有力有序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强化工作督导,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雅安市河长制湖长制暗访工作方案》,由16个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分管河长制工作领导带队组成8个暗访组,对全市8县(区)每年开展2次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提示单的形式督促县(区)及时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考核,每年印发考核实施方案,对市级河(湖)长、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县级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河长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三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2017年以来,我市设立19名市级河(湖)长,组建16个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成立了由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8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市总河长办公室,实现了河(湖)长制体系无缝对接。与市检察院出台《协同推进全市水环境治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意见》。与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建立《河道采砂行政执法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办法》《河道采砂信息共享机制》等10项相关制度,共同开展执法行动,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累计查办案件93件,去年以来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河湖治理工作。一是山水岸并治。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9%以上,稳居全省第一,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6.8平方公里。开展清淤疏浚、垃圾清理,设市级河长的16处河湖常年水质优于Ⅲ类,所有水库、渠道水质均满足功能要求。完成336户“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40个污水、19个垃圾项目建设。全市推广名山区百丈镇高岗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组织引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建章立制、常态管理”的“高岗村模式”,名山区被评为2020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30%。二是点线面管控。完成266个河湖“四乱”点位销号,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清理整改723座。落实资金3876万元,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99条3060公里河流划界工作,开展岸线规划,完成23座码头的专项治理。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8%,化肥农药使用负增长。开展长江“十年禁捕”,农业农村部门查处非法捕捞案件66件,公安立案查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3件。三是产城景兼顾。荥经县以河湖保护引领产业转型,关闭煤矿等矿山350余家,淘汰小石材、小木材厂50余家,发展玄武岩纤维产业、打造国际森林康养度假目的地,改变过去矿山粗放开采、林木过度采伐、水源单一利用的石头、木头、水头经济,推行新型建材、林业康养、河湖经营“新三头经济”。名山区整合资金整治河道水库,依托名山河、观音寺水库等资源,建成69公里乡村振兴旅游产业带,发展农家乐等201家,带动13个镇15万群众年均收入增长10%以上。全市建成104个水美新村、2个国家水利风景区、3个省级水利风景区,河湖流态自然、水清见底、岸线有绿、景美宜人。

(三)完善河湖管理制度,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我市制定了《雅安市河长制会议制度》《雅安市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雅安市总河长制运行规则》等16项工作制度。其中,荥经县创新构建“千人治河”新格局,全面建立健全总河长领导下的河长、段长、户长“三长”,警员、水利专员、环保专员“三员”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体系,设置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140名;落实448名村组干部担任段长,实行分段包干;组织357名沿河农户、企业主、乡贤、热心群众担任户长,做到门前三包。横向形成联防联动新态势,按照职责分工,突出技术支持,设置警员、水利专员、环保专员“三员”58名,常态化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执法。将河湖管理保护从“最后一公里”向“最后一米”纵深推进。二是贯彻落实《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2020年1月1日实施《条例》以来,各级各部门强化《条例》宣传、贯彻和培训。全市累计发放《条例》文本11000余本,发放河(湖)长制宣传资料9000余份。落实村级河(湖)长制工作经费379万元,培训村级河(湖)长7518人次,对村级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4028余次。各县(区)配套出台《村级河(湖)长选用方案》《村级河(湖)长考核评价方案》《村级河(湖)长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有力有序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三是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我市高度重视河长制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雅安之窗、北纬网、水利微信公众号、水利信息网河长制专栏等广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动态和成效,协调各类主流媒体开展河(湖)长制专题宣传报道、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多次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拍摄河(湖)长制公益微电影、微视频,开展“寻找最美家乡河湖”主题征文、摄影活动等,吸引广大爱好者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活动,同时结合“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河(湖)长制“七进”、双创等活动,广泛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目前有10件作品得到省级及以上的通报表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感谢您对雅安市河长制工作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更加增添了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扎实开展河湖管理,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市河长制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存在问题,统筹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指导基层河长认真履职,指导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更好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市河长制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督导考核职能,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和巡河、问河、解河督查力度,深入落实《雅安市河长制湖长制暗访工作制度(试行)》,继续加强河(湖)长制工作暗访,确保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结果为导向,严格逗硬考核,强化考核问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职尽责,推动雅安市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关注问题整改。市河长制办公室将把环保督察、部省级督察暗访发现问题以及河湖“四乱”、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整改、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统筹、指导、督导的范围,对发现的河湖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雅安市水利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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