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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司法局着力提升“法治四度” 搭建法治惠民服务体系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29 10: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芦山县司法局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始终。聚焦法律服务惠民化,着力提升“法治四度”,既立足当前、解决群众“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搭建法治惠民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援助提升人权保障“公认度”。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律师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充实法律援助力量。以满足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以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为主线,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指派律师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扶,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更好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职能作用。2月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件。

顺应民意提升联动普法“接受度”。打造“姜城法律大讲堂”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采取“四讲三教”“按表上课”等方式,提升普法惠民实效。整合“一官一长一辅警”、社会文艺队伍、基层“五老人员”等资源,开展“菜单式”普法。充分发挥“村村响”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通过“五讲六学两转”,将宪法、民法典、村规民约等法律法规进行持续播报,将“老广播”办出“新花样”。加强农村本土法治人才培养,建立村“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通过“两委”成员集体学法、邀请律师专题讲法、深入群众宣讲普法等方式,培养“法律明白人”。2月以来,共开展“姜城法律大讲堂”普法教育讲座3场次,推出《新版芦山花灯——扫黑除恶扬正气》《说唱民法典》《扫黄打非三字经》等“一域一品”花灯法治节目20余个,培养“法律明白人”200余人。

诉源治理提升矛盾化解“精准度”。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芦山实践,建立健全诉调、访调、公调“三调”对接工作机制,规范对接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建立人民调解“劝调”机制,通过群众自愿自主、自建自管、自评自议,动员村组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返乡“五老”、教师、医生建立“1+4+X”劝慰机制,深化县、乡、村、组“四级联调”,变调解“单人舞”为劝调“集体舞”。2月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28 件,调处成功426件,调处成功率 99.53 %。

缩小半径提升法律服务“满意度”。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援助、公证办理、法律咨询3大基本功能,设立及时调解室、私密公证室、律师工作室,建成“3+X”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善联动协调、信息共享等4大工作机制,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在服务乡村振兴中成效显著。芦山县司法局思延、飞仙司法所被命名为首批省级“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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