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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1-03-26 17: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信访局职能简介。

1、向来信来访群众宣传、解释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照《信访条例》规定,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综合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促进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合情合理解决;

   3、按规定转、交办并督查督办上级交办或领导批办事项,确保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做好新时期信访群众的思想工作,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

   5、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6、对各县(区)信访局和市级各部门信访科进行业务指导;

   7、履行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市信访局2021年重点工作。

1、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全市信访系统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信访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信访工作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树牢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意识,切实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永葆信访干部忠诚、可靠、纯洁的政治本色。

2、推进三大专项行动

2)扎实推进“治重化积”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作为信访部门“办实事”的重要抓手,集中攻坚中央交办的172件和省交办的51件重复信访事项,力争3月底前化解50%、6月底前化解80%、9月底前实现“清仓见底”。在此基础上,常态化梳理排查群众重复信访事项,对照中央、省交办案件化解标准,动态交办责任主体。结合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加强督促,推动重复信访事项依法妥善解决。

3)全力开展重点领域信访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部署安排,着力推动解决房地产、集资融资、劳动社保、涉法涉诉、征地搬迁、教育、涉疫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信访突出矛盾。大力推进“三跨三分离”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化解。

4)开展信访事项马上办、限时办盯着办专项行动。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全面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认真登记核实,及时转交有权处理部门或县(区)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信访人,提升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从根本上扭转我市重复信访率偏高的局面。

5、做好三项重点工作

5)狠抓信访制度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积极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深度应用,加强信访大数据统计和分析利用。深入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宣传活动,加大网络投诉受理平台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有序通过逐级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反映信访诉求。

6)夯实信访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深度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完善逐级走访工作,落实逐级走访工作责任,促进信访矛盾及时就地解决,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加强对群众信访新矛盾、新特点、新动向综合分析和形势研判,通过信访渠道及时了解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7)全力做好重点时段信访服务保障。严格落实《雅安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市领导坐班接访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县(区)、市级部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建立政法、公安、网信、国安、信访等相关部门会商机制,做好风险研判、预警防控。持续巩固集中整治进京上访专项行动成果,全力做好全国两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成都大运会等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的信访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对接访场所常态化消杀、进出人员扫码登记、体温监测等制度,确保来访接待场所信访群众和工作人员防疫安全。

4、开展三大活动

8)扎实开展“上一线、下访点、化积案”活动。开展全市信访系统“上一线、下访点、化积案”活动,通过建立信访局长接待日制度、带案下访、下基层巡回接访等措施,推动全市信访干部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督促推进疑难信访积案化解。

9)积极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加强分类指导,推动符合标准的县(区)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持续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推进各级来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

10)开展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在全市信访系统推选先进典型,积极向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推荐,大力宣传“最美信访干部”先进事迹,展现新时代信访干部新风貌。

5、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11)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立足实际、守正创新,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13)积极推进信访干部队伍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信访业务“大讲堂”,对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信访业务进行培训,提升信访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优化信访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加强对优秀干部的提拔,树立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信访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底蕴,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包含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信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03.1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0.0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1年收入预算403.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5.68万元,占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45万元,占84%。

(二)支出预算情况

信访局2021年支出预算40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91万元,占61%;项目支出157.22万元,占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3.1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0.0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45万元、上年结转65.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7.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正常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61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19.39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24.14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15.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91.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信访工作相关支出、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支出、信访信息化建设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2.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3.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 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开展信访工作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信访局及下属市信访接待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65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信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403.1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86.47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16.6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开展信访工作相关支出、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支出、信访信息化建设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信访接待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 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信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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