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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直属工委 发布时间:2021-03-26 15: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雅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简介。

1、负责制定并实施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3、负责审批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设、领导班子的组成。

4、负责组织并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5、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6、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7、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8、综合指导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二)中共雅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年”,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建设政治机关,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全力服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推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构建“大外宣”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三是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加强统战和群团工作。

四是增强机关党员责任感,筑牢党员身份意识,增强党员在党意识,推动党务干部能力提升。持之以恒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持续优化机关作风,加强机关纪委建设,促进案审规范高效。

五是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三级四岗”责任清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直机关工委属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中共雅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

无二级预算单位

3


第二部分  中共雅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雅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直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533.78万元,比2020年实际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24万元,主要是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收入预算533.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3.67万元,占25.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11万元,占74.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支出预算53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6万元,占35.1%;项目支出346.42万元,占64.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3.78万元,比2020年财政实际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4.24万元,主要是按减少比例公用经费和统一缴纳物业管理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11万元、上年结转133.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4万元;项目支出346.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3.78万元,比2020年实际预算数减少44.24万元,主要是按比例减少公用经费和统一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02万元,占9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万元,占3.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6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16.94万元,占3.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为13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346.4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党员培训、党务干部培训、市直机关文化、建党100周年表彰奖励优秀党员、先进集体。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1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车型为轿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党建和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市直机关工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58万元,下降-47.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直机关工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1辆,为定向保障用车。本部门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21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8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开展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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