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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3-25 15: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科学技术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5.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6.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7.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估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8.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发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9.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上报争取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科技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外国人来雅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重点工作

1.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明确5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谋划

(1)科学谋划雅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深入总结“十三五”科技工作成效、经验,凝练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专项、重大产业化项目、重点创新平台(基地),提出对策措施,对标对表国家、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结合雅安实际,科学编制雅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2)加强研发经费投入。加大财政对科技研发资金的投入,提高科技研发资金使用效率,把钱花在刀刃上,同时要引导和带动企业、社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强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力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1%以上。

2.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强化战略科技力量

(3)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自建或共建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在雅转化,形成功能互补、良性互动的协同创新格局。2021年,力争新增市级研发平台2家,省级研发平台1家。

(4)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群体。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推动一批旗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和集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21年,力争入库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55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完成170亿元,。

3.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5)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大应用技术研究、市校合作等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对外科技合作,开展创新理论和创新方法等基础研究,培育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和新技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6)加强产业技术攻关。围绕“1+4”现代工业体系,推动高新技术在大数据产业及先进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食品医药领域的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应用,争取更多国、省科技项目在雅立项、落地实施。围绕“5+3”现代农业体系,进一步深化与院校、科研单位,特别是四川农业大学的合作,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在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凤鸣示范基地建设观赏性和种质资源圃为一体的油茶基因库。围绕“4+6”现代服务业体系,积极推进科技信息服务业行动计划的实施,积极支持科技服务业“入规入统”,指导帮助企业申报省级科技服务业专项,推动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

4.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供给体系质量和水平

(7)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15项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科技成果在雅转化,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组织申报2021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力争2021年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数排全省前列。

(8)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推进雅安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抓好技术交易信息平台建设 ,开展常态化成果对接活动,推动重点行业创新链、金融链、产业链深度对接。加强与兄弟市(州)技术转移机构合作,推动技术转移机构合作协议签署。进一步活跃技术交易市场,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力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完成5100万元以上, 

(9)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年度要点,持续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建设,力争新认定市级以上孵化载体2家。持续优化提升市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等孵化载体的服务功能,服务更多的创新创业者。全市孵化载体力争入孵企业50家以上,孵化出园企业20家以上。办好2021年双创活动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争取全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20次以上,积极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5.发展民生科技,促进科技富民惠民

(10)持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应用研究。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积极鼓励并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技术应用研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向疫情防治工作倾斜,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开展新冠肺炎科技攻关。 

(11)推进社发领域科技创新。加强医药健康科技引领,加大公共卫生和康养服务科技支撑力度,开展中医药制剂、中药饮片、新型生物技术药物等研发与应用。加强生态环保科技研究与应用,开展大气污染联控、城市和农村污水处理、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公共安全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地震预警等应用示范。

(12)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争取省科技厅项目支持,在市本级和汉源县、石棉县、芦山县首次搭建“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进一步巩固科技扶贫帮扶成果,有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团作用,巩固提升一批科技帮扶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科技创新。2021年,力争转化农业科技成果5项以上,推广新技术12项以上。

6.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宣传,提升群众科学素养

(13)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举办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三下乡”、科普专项行动等重大科普活动。组织科技专家团开展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现场展示。加强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科学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2021年,举办各类科普活动20场次,开展科普宣传培训1万人次以上。

(14)发挥科普阵地宣传作用。积极发挥科技馆、碧峰峡野生动物园科普基地和四川省蒙顶山茶科普基地等省级科普基地的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科普宣传活动,全年科普受众达到20万人次以上。继续探索馆校结合等科普方式,增强学生学习科学知识的兴趣。

7.完善科技信息研究服务功能,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15)提升雅安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科技服务能力。市科技信息研究院要加快科技文献平台建设,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支持,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文献信息服务;成为全市科技信息服务领域的共享管理与服务中心,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16)发挥好雅安科技馆科普平台作用。雅安科技馆要充分发挥科普平台作用,进一步更新提升场馆科普能力;大力培养科普专业人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探索和完善网络科普知识传播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科普受众面,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8.加强科技合作交流,提升区域协同创新水平

(17)持续加大与成渝地区科技合作力度。以川渝协作重点项目为载体,共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聚焦我市重点产业,依托四川农业大学、雅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雅安医院)产学研创新优势,开展成渝科技创新合作。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与成渝地区同行业联合创建省级、国家级创新平台,积极推进平台的行业开放和资源共享,推动科技成果双向转移。

(18)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展会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科博会”“高新技术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推进会”等重大科技交流活动,推介展示我市科技创新产品、技术创新成果,帮助企业实现技术需求对接,大力宣传我市投资环境,促进与其他地区科技交流合作,推动我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9.强化人才支撑,夯实科技创新人才根基

(19)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市科技系统管理人才培训,强化服务宗旨意识,提升科技管理业务能力水平。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雅安市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实施,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苗子。继续推进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科技人才下基层、进乡村,促进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

(20)积极引进国(境)外高端人才智力。深入实施国家“外专项目”、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和天府高端引智计划,进一步加强科技领域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科技领域的高精尖人才,全年争取外专引智项目2个以上。加强引才引智基地布局建设,积极开展省级引才引智基地备案工作,2021年力争备案省级引才引智基地1家。落实外籍人才来华工作许可政策,加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和服务。

10.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创新生态

(2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系统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探索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形成职务科技成果退出或部分退出国有资产管理清单。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落实科技领域财政支出责任和事权划分,加强宏观管理和总体设计。推行科技项目审核验收、合并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自主权。

(22)持续强化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健全科技监督、科技评价、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治理体制,配合完善四川省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围绕提升财政科技经费绩效,探索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信用评价机制。落实“三评”改革措施,扎实做好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题验收、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科研机构评估相关任务。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

11.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构建科学高效的科技组织体系

(23)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的学习培训。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筹划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抓好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

(24)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举一反三。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驰而不息抓好反腐败工作,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

(25)推进科技系统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总体部署,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科技创新领域“放管服”改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雅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其他事业单位3个(雅安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雅安市科技培训中心、雅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科学技术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811.4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811.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7.36万元,占10.9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1614.12万元,占89.1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811.47万元。基本支出547.12万元,占30.2%;项目支出1264.36万元,占6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1.4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4.12万元,上年结转197.36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657.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4.1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5.33万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1657.03万元、占91.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3万元、占3.18%,卫生健康支出45.1万元、占2.49%,住房保障支出51.81万元、占2.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8.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的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21年预算数为80.45万元,主要用于: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馆运行。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项):2021年预算数为281.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技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3.2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4.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1.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7.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18万。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接待审批制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8万。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工作汇报及项目工作申报、调研等工作的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均为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0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因单位调入副县级领导1名,其余经费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科学技术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26万元,主要为雅安市天府科技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科学技术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98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98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指反映政府科技馆、站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技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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