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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纪委机关 雅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纪委监委机关 发布时间:2021-03-25 15: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中共雅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雅安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中共雅安市委和中共四川省纪委省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市纪委监委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突出“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紧扣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十四五”规划、投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藏铁路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森林防灭火、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以最严格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是以“三不”一体理念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突出重点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深入转变执纪执法理念,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三是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聚焦重点正风肃纪,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顶风违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标本兼治弘扬新风正气。

四是出实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对各项惠民富民和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开展“1+4+2”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强化对基层“微权力”的监督。

五是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和巡察监督。坚持集中整改与常态整改相结合,高标准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织密巡视巡察联动监督网。

六是持续用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持续推动雅安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内全面监督责任清单等“六张责任清单”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强化监督。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七是坚定稳妥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市纪委监委对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级派驻(出)机构的领导。持续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加强对县级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加强补齐工作短板。

八是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从市纪委常委会做起、严起,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持续整治“灯下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纪委监委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纪委监委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9280.4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4.25万元,主要是将派驻机构人员工资纳入委机关统一管理,带来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9280.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52.26万元,占39.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8.23万元,占60.6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928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8.23万元,占25.52%;项目支出6912.26万元,占74.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80.4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04.25万元,主要是将派驻机构人员工资纳入委机关统一管理,带来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8.23万元、上年结转3652.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66.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28.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56.62万元,主要是派驻机构人财物纳入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管理保障,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卫生健康等支出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0.57万元,占88.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24万元,占3.91%;卫生健康支出185.6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231.82万元,占4.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2.43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260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8.14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9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离休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征订报刊等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6.45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83.52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缴纳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31.82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8.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9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0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数相同为0万元,市纪委监委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1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7.78%,增长原因是计划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其中,轿车12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4辆。

2021年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7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和16辆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查办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正风肃纪、日常监督检查、巡察等工作的开展。

2021年安排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3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6.0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4.47万元,增长105.32%。主要原因是派驻机构人员工资纳入委机关统一管理,带来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纪委监委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纪委监委机关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两辆执法执勤用车,未预算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雅安市5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内设事业机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纪检监察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财政局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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