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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3-25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工作安排。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依法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并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和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审批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市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7.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和发展。

18.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为主题,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引擎,以全面建设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市为目标,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5+3”产业体系,实施“美丽雅安˙宜居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力争通过全年努力,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8%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

1.扛稳粮食安全重责,助推农业转型升级。

2.着力构建现代农业“5+3”产业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3.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奋力建设“美丽雅安·宜居乡村”。                  

4.深化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5.强化要素支撑,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为其他事业单位:雅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纳入本次预算公开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雅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232.60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061.3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0.0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23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4.20万元,占48.3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2.47万元,占2.42%;上年结转2085.93万元,占49.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232.60万元。基本支出2102.67万元,占49.68%;项目支出2129.93万元,占50.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30.1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054.7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6.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4.20万元、上年结转2085.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8.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30万元、农林水支出337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44.2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69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占0.49%;科学技术支出138.71万元,占6.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44万元,占12.20%;卫生健康支出169.30万元,占8.28%;农林水支出1286.06万元,占62.91%;住房保障支出190.69万元,占9.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7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雅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2.8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0.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单位部分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6.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9.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补充医疗保险。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77.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79.8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预算数为7.0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退耕还林、农村能源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90.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0.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22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5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35.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5.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5万元。主要用于7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日常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8.3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1.87万元,减少8.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8.28万元,主要为检测专用设备采购、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无5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不需编制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测、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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