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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1-03-25 0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能简介

雅安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红十字会章程开展活动,主要职责是: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会精神、市委全会精神等,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庆祝建党100周年作为宣传主基调,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参与百年党史主题展览,积极参加省红十字会举办的“踏上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红十字人与祖国共成长”征文比赛,和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庆祝活动。通过评选表彰、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才艺展示、趣味运动等多种形式活动,大力营造共庆党的百年华诞、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3.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结合市红十字会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中央、省委作出的“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战略部署及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等。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大力宣传惠民政策,广泛倾听民声。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雅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结合红十字会职能特点,深入分析研究雅安红十字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谋划实施办法和举措,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4.推动全市红十字会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红十字会“八代会”精神,积极推动全市红十字会改革,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健全管理机制、夯实机构队伍、明晰工作体系、加强党的领导。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红十字会依法履职能力。力争年内市红十字会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县级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全部出台。

5.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抓好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强化物资储备,强化防疫宣传,做到“人”“物”统筹,助力“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目标实现。

6.参与乡村振兴。深入开展调研,制定红十字会融入乡村振兴行动计划。争取实施一批“博爱家园—乡村振兴”项目。

7.参与社会治理。在基层社区、建有红十字组织的学校等,实施“救在身边”——红十字助力疫情防控社区(学校)健康促进项目,力争完成3个社区、1个学校的项目。

8.参与应急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红十字会,实施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项目。做好雅安市红十字会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的对外开放工作,发挥好基地的宣传、教育、培训等窗口功能。

9.助力“六稳”“六保”。以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继续实施元旦春节期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救助、0-14岁儿童白血病、少儿先心病救助项目等。继续做好2020年市本级人道救援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好今年人道救援计划项目的相关工作。

10.助力健康雅安建设。实施“救在身边—生命接力”项目1个,推动形成“春之生、夏之光、秋之乐、冬之恋”四季品牌宣传活动在我市落地落实。

11.实施好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省外红十字会、国外(境外)红十字会(组织)等在雅落地的各类项目。

12.进一步完善备灾救灾体系。继续推进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配合,统筹社会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参与灾害救援工作。持续推进区域救援力量优化,完善备灾救灾体系建设。积极与大型物资供给企业、现代化仓储物流企业签订战略协议,推动救灾物资采购、仓储、运输等快速反应。

13.进一步做强应急救护培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稳步推进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五进”工作,力争全年培训持证救护员不少于2000名,普及培训不少于20000人次。强化培训质量管控,提升救护培训覆盖面。

14.进一步强化人道救助。继续链接社会资源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各地开展各项人道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大病救助项目。

15.进一步拓展“三献”工作。以项目为驱动,推动“三献”工作由点及面,全面提升捐献动员合力。探索建设“三献”工作区域中心,强化协调员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完成省红十字会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指导推进市、县级缅怀纪念活动。

16.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市内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管理,充分发挥冠名医疗机构志愿服务队带动作用,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建设,开展优秀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及优秀学校红十字工作者等的表扬工作。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表扬一批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等。

17.进一步做好红十字宣传。用好一微一网新媒体平台,开展红十字系列宣传,大力传播红十字运动知识、特色工作、先进典型、感人故事。精心策划“5.8博爱周”“红十字·红丝带”“红十字·志愿者”“红十字·青少年”等主题活动,凝聚更多力量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事业,弘扬红十字精神。

18.巩固和拓展好人道资源动员渠道。建立政府支持与社会筹资相结合的人道资源动员机制,继续争取财政加大投入支持。持续巩固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香港红十字会等的合作。为爱心企业、组织和人士搭建通过红十字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人道服务的通道和平台,与社会爱心企业、组织和爱心人士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19.策划和实施好人道资源动员项目。精心策划一批具有红十字特色、体现红十字宗旨的人道项目。继续抓好互联网筹资工作,全市“一盘棋”参与腾讯“99公益日”活动,实现社会筹资新突破。

20.组织和开展好服务回馈。研究和起草捐赠服务指南,规范捐赠服务。建立和完善人道资源信息库,建立重要捐赠人定期回访和个性化服务制度,加强与捐赠人的交流互动和信息反馈,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21.监督和公开好社会捐赠。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年度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指导县(区)开展年度审计并及时公示。

22.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压实党的领导。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召开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切实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网络安全、机要保密工作,抓好安全生产。

23.继续开展项目“清盘”行动。继续对历年援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清理,督导县区红十字会推动项目结项工作。依法聘请第三方对援助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24.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省红十字会业务协同平台、人道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通畅。实施好信创工程。不断优化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门户网站改造、应急救护培训管理应用、财务管理应用、香港红十字会地震康复援助项目管理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红会下属市红会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未独立核算的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99.2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8万元,主要是本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收入预算99.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2万元,占2.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85万元,占97.56%。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支出预算9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5万元,占79.43%;项目支出18万元,占18.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2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88万元,主要是本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85万元、上年结转2.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5万元、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8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9.6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0万元,占18.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3万元,占68.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2万元,占5.80%;住房保障支出7.10万元,占7.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8.72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下属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运行运转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医疗、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培训费、福利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预算安排。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略增。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增加原因是发生一次正常工作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减少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支出减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红会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工作的开展及抢险备灾等方面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红十字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红会下属市红会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未独立核算的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7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雅安市红十字会目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雅安市红十字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雅安市红十字会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红会下属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红会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市红会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市红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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