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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2020年11月19日受理)

来源:接受省级环保督察综合协调组 发布时间:2020-11-24 19: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2020年11月19日受理)
序号信访件编号举报县市区详细地址举报内容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D2020111901YA雨城区雨城区羌江南路居乐苑2栋1单元“卤牛肉”    反映雨城区羌江南路居乐苑2栋1单元“卤牛肉”早上加工牛肉,产生油烟扰民,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反映的“卤牛肉”实为“孟获牛肉”,登记注册名为“雅安市雨城区眼哥卤肉店”,位于雨城区羌江南路98号。现场查实眼哥卤肉店已安装并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但厨房窗户未完全密封,可能存在油烟溢出,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情况。
    责任领导: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彭晓洪
    责任单位: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吴文永。
    处理情况:11月21日,眼哥卤肉店密封了厨房窗户,防止油烟溢出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2D2020111902YA芦山县芦山县芦阳镇大同村(横溪小区)对面,“佳艺化纤厂、搏洋织布厂”    反映芦山县芦阳镇大同村(横溪小区)对面,“佳艺化纤厂、搏洋织布厂”晚上噪音扰民,扬尘重,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佳艺化纤厂晚上噪音扰民,扬尘重的问题。现场查实佳艺公司采用的原材料主要为氨纶和锦纶,生产过程中未见扬尘,生产车间无对外窗户,只有换气加湿扇,墙体使用了岩棉板进行隔音,该企业为24小时生产,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音。根据四川中环康源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7月7日出具的佳艺公司环境监测报告(编号:ZHKY(环)-2020-J0173)显示:所测各监测点的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噪音达标。
    2.关于博洋织布厂晚上噪音扰民,扬尘重的问题。现场查实博洋公司采用的原料为棉纱和涤棉纱,在织布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棉尘,该公司对厂房采用隔音棉进行隔音,但因纺织企业为24小时生产,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音。根据四川科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24日出具的博洋公司排污监测报告(编号:科盛新环监字(2020)第W2004067号)显示:所测各监测点颗粒物的最高浓度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所测天然气锅炉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所测各监测点的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企业粉尘和噪音均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芦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文华
    责任单位: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 任 人: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卫倜
    处理情况:
    1.关于佳艺化纤厂晚上噪音扰民,扬尘重的问题。一是佳艺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2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厂区内外道路洒水清扫保洁工作。二是佳艺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2日进行了设施设备管理维护,避免设备老化等原因造成设备噪音增大,并要求员工在进出时及时关闭车间门,确保噪音稳定达标排放。三是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21日邀请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噪声和粉尘监测,目前正在等待监测结果。四是责成佳艺公司建立长效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定期对厂区内外洒水清扫,由芦山经开区管委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2.关于博洋织布厂晚上噪音扰民,扬尘重的问题。一是博洋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2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厂区内外道路进行洒水清扫。二是博洋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2日对织布车间再次进行密闭管理,确保棉尘通过喷雾最大程度沉降于车间,同时落实专人对车间内沉降棉尘及时进行清扫。三是责成博洋公司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管理维护,避免设备老化等原因造成设备噪音增大,并要求员工在进出车间时及时关闭门窗,确保噪音稳定达标排放。四是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21日邀请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噪声和粉尘监测,目前正在等待监测结果。五是责成博洋公司建立长效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加强厂区内外洒水清扫保洁,由芦山经开区管委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3D2020111903YA汉源县汉源县富林镇市荣社区荆荣路32号门面    反映汉源县富林镇市荣社区荆荣路32号门面设置冻库,早上空调开启时间太早,空调外机噪音扰民,影响周围住户休息,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被投诉对象汉源县富林镇市荣社区荆荣路32号门面设置有冻库,该冻库每日开放时间为6:00至22:00。
    2.空调外机有声音,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仕林
    责任单位:汉源县富林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汉源县富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余尧
    处理情况:
    1.责成富林镇市荣社区荆荣路32号门面店主赓即调整冻库空调开放时间,调整后开放时间为9:00至21:00。
    2.要求该门面店主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争取一周增加隔音设施,做好噪音处理工作,避免噪音扰民,现被投诉对象现已订购隔音设施,预计在一周内完成安装。

4D2020111904YA雨城区雨城区羌江南路临江雅廊2栋2单元、3单元楼下“洪雅桥头堡羊肉”    反映雨城区羌江南路临江雅廊2栋2单元、3单元楼下“洪雅桥头堡羊肉”未设置油烟收集处理设施,油烟味进入住户家中,影响住户生活,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对象“洪雅桥头堡羊肉”实为“桥头堡羊肉”,位于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43号。桥头堡羊肉店经营项目主要为制作加工羊肉类的汤锅,该商家确实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影响周边住户。
    责任领导: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彭晓洪
    责任单位: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吴文永
    处理情况:责令桥头堡羊肉店安装符合标准油烟净化设备。目前该店已安装并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监管部门将加强巡查,督促该商家及时保洁并正常使用油烟设备。

5D2020111905YA雨城区雨城区周公山镇大田村5组石桥沟    反映雨城区周公山镇大田村5组的石桥沟被养猪场排放的废水污染,臭味大,请求治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大田村5组的养猪场系雨城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已租赁给四川省丰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该养猪场所在地不属于禁养区,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四川省丰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该场地部分租给张伟,用于生猪养殖,其余部分暂时空置。现存栏母猪335头,仔猪976头,育肥猪220头。配套有粪污设施沼气池1200立方米,储液池8000立方米,无外排放口,但储液池未进行硬化、封闭处理,加之丰晖公司管理疏漏,造成储液池内污水渗漏,有部分渗入石桥沟,有臭味。
    责任领导:雨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述蓉
    责任单位:雨城区周公山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雨城区周公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浩
    处理情况:
    1.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养猪场污水渗漏进行立案查处。
    2.雨城区周公山镇政府、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雨城区农业农村局赓即对四川省丰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刘思蓉、养殖户张伟进行了约谈,责令立即停止往储液池注入沼液,并抽干储液池进行检修完善,不得再次发生渗漏现象,在20日之内完成整改。
    3.监管部门将加强巡查巡检,督促该养猪场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及时做好卫生清理打扫,避免产生臭味,严防废水外溢污染环境。

6D2020111906YA宝兴县宝兴大理石石材加工企业    建议加强青衣江上游,宝兴大理石石材加工企业水污染治理,保护好青衣江。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宝兴县汉白玉(大理石)总储量30亿立方米,可开采量17亿立方米。经过30余年发展,宝兴县汉白玉产业已拥有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成为全县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已形成以矿山科学开采、板材加工、碳酸钙及其下游产品生产、汉白玉雕塑、废渣废浆综合利用为主的完整产业链。目前全县有大理石加工企业165家,主要分布于灵关镇上坝、中坝、新场、大渔沟、写字岩等工业组团,年产各类汉白玉板材500万平方米、碳酸钙120万吨。
    通过对宝兴河沿岸现场巡河,特别是灵关镇上坝、中坝(柏椿树)、新场、大渔沟、写字岩等石材加工企业集中的工业组团河段,未发现在防洪堤私设排污口、暗管偷排,或者擅自向河道倾倒石材废浆等情况。为进一步掌握全县石材加工企业水污染情况,案件调查人员一是调阅了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涉水环境监督管理及执法相关资料。2018年以来,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通过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宝兴石材加工企业的夜查、暗查工作,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利剑斩污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12次,检查石材企业120余家次。近三年来,累计查处石材企业涉水环境违法案件10起,处罚金额60万元,实施查封3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行政拘留9人。其中,2018年受理并查处案件6起,2019年4起,2020年截至目前受案数0起,石材企业涉水环境违法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二是近年来,宝兴县经信部门牵头,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督察“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了“退城入园”“腾笼换鸟”行动。对辖区内200余家工业加工企业进行排查清理,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45家,其中县城及以上13家,灵关镇片区32家,已全部责令停产整顿。同时,根据“散乱污”企业的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整改:45家“散乱污”企业全部断水断电,并拆除动力装置;完成“两断三清”企业33家,整改提升12家。清理整顿后,园区以外无石材加工企业。三是通过走访园区企业负责人、县级相关部门人员的形式,了解目前园区企业工业用水情况。“5·12”“4·20”地震以来,宝兴县结合灾后搬迁安置重建,对全县石材加工企业厂房、设备设施进行了升级,园区石材加工企业主要通过“沉淀池+板框压滤机”或“立式罐体+板框压滤机”两种方式对石材加工废水进行固液分离,工业用水循环使用,实现了石材加工企业生产用水零排放;四是调阅了近三年雅安环境监测中心站按月出具的《雅安市市控重点流域(湖库)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报告结果显示: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宝兴河灵鹫塔断面监测点位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以上水质类别要求,水质状况为优,优良水体达标率为100%,无劣Ⅴ类水水质。2020年1-10月中,I类水质状况的月份占比达到70%以上。
  
    责任领导:宝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杨斌
    责任单位: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宝兴县经信局、宝兴县水利局、宝兴县灵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责 任 人: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田泳、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毅、宝兴县经信局局长  韩丰、宝兴县水利局局长李顺军、灵关镇人民政府  王阳
    处理情况:
    1.强化法律法规宣传。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公安、司法、环保等部门,加大对园区企业主、经营管理、生产作业人员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特别是《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引导企业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倡导绿色、生态、低碳、循环的发展理念,守牢生态红线。
    2.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宝兴县经信局牵头,园区管委会配合,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汉白玉矿渣综合利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新技术,按照“产品生产系列化、资源利用循环化、市场拓展国际化”的思路发展产业,杜绝偷排漏排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落实监督管理责任。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牵头,园区管委会配合,采取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园区石材加工企业的明察暗访工作,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利剑斩污行动等各类专项,做到生态环境检查全覆盖、无遗漏,切实扛起监督管理责任。
    4.落实河(湖)长制。巩固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工作体系,明确权责内容,按照“一个部门联系一条河流”的原则,落实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健全巡河长效机制,将河(湖)长责任体系延伸至村级“最后一公里”。
    5.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场监督、税务、公安等部门配合,强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石材企业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下一步,宝兴县将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督促石材加工企业认真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管好用好石材废浆处理设施,强化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对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偷排、偷倒行为依法查处,保护青衣江流域水生态安全,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  

7D2020111907YA芦山县芦山县芦阳镇林业巷小区外    反映芦山县芦阳镇林业巷小区外旁边空地上,长期堆放垃圾,臭味大;小区外路面扬尘重,请求治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林业巷小区外旁边空地上,长期堆放垃圾,臭味大的问题,经核实属实。原石材厂住宿楼拆迁后空地上有杂草,存在少量垃圾,林业巷水沟存在垃圾,导致水沟堵塞,存在一定的臭味。
    2.关于林业巷小区外路面扬尘重的问题,经核实属实。林业巷为连接平安路与南门大桥的通道,存在车辆往来,在遇晴天时,过往车辆会产生扬尘。
    责任领导:芦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杨安敏
    责任单位: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高绪
    处理情况:
    1.对林业巷小区外原石材厂住宿楼拆迁后空地以及路面排水沟进行集中清理,清除杂草落叶和垃圾,清扫卫生死角,11月20日已完成整改。
    2.对林业巷路面进行清扫,11月20日已完成整改。
    3.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水平,实现环卫保洁全覆盖,对林业巷落实环卫工人12小时清扫保洁。

8D2020111908YA雨城区雨城区飞机坝龙观路43号大院外“飞机坝面饭店”    反映雨城区飞机坝龙观路43号大院外“飞机坝面饭店”油烟扰民,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飞机坝面饭店”实为“飞机坝面饭馆”,位于雅安市雨城区龙观东路59号。经现场调查,“飞机坝面饭店”在安装了吸油烟机的基础上,同时安装2台油烟净化器并规范使用,且窗户已做封闭处理,但厨房内部的油烟净化器和吸油烟机未及时清洗,影响净化效果。
    责任领导: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彭晓洪
    责任单位: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吴文永
    处理情况:
    1.前期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10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飞机坝面饭馆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功率较小,油烟净化效果不佳,且后厨窗户未密封,餐饮油烟可能从窗户溢出影响周边居民。执法人员赓即责令商家在原有基础上加装更大功率的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并封闭后厨窗户,避免油烟溢出,同时将烟道加长,保障净化效果,避免油烟扰民。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商家已于10月中旬完成整改。
    2.本次调查处理情况。11月20日上午,执法人员约谈飞机坝面饭店经营者,要求其清洗厨房内部油烟净化器以及吸油烟机。11月20日下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商家已完成整改。

9D2020111909YA汉源县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虫林村“源富锌业”    反映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虫林村“源富锌业”污染严重,影响农作物收成,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关于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虫林村源富锌业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源富锌业有限公司虫林厂正常生产,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查阅在线监测和委托监测报告,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治污设施运行台账齐全,在线监测运维正常。
    2.关于影响农作物收成问题。经调查,到虫林村现场查看,地面农作物主要为花椒树,安乐镇虫林村现有农作物花椒树长势良好,无异常情况,建议农户按照花椒生长习性加强花椒施肥、防虫、灌溉、修枝整形等管理。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朱灵波
    责任单位:四川汉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责 任 人:四川汉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威毅
    防范措施:要求企业加强环保生产及在线监测设备运维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10D2020111910YA雨城区雨城区大众路114号足浴按摩房    反映雨城区大众路114号开足浴按摩房,房顶设置的热水炉在运行时噪音大,影响旁边住户的休息,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020年11月21日,工作专班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大众路114号足浴按摩房在房顶设置了热水炉,运行时噪音大,影响了旁边住户休息。
    责任领导:雨城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 王军
    责任单位:雨城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雨城区西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永铃 
    处理情况:要求高泽芳一是每晚营业时间不能超过十点;二是营业时关闭窗户,并加装隔音设施;三是从楼上重新接一根热水管到一楼,减少热水炉和增压器运行时的噪音。全部整改工作要求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下一步,西城街道办事处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联合西城派出所、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对噪音扰民问题及时发现,严肃整治。

11D2020111911YA雨城区雨城区周公山镇大田村    反映雨城区周公山镇大田村的养猪户,将养殖废水直排入大田村水沟,影响了新荣村、李坝村、河坎村饮水,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新荣村、李坝村、河坎村饮水”,实际是周公山自来水厂,该水厂位于新荣村瓦爪坪,取水点在周公河和长溪沟,与大田村不在同一地点,水源不够时,在大田村花秋湾取水点补充。花秋湾水源取水点未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与养殖户距离1.5公里以上,未发生过水污染事件。花秋湾取水点位于大田村1组,经工作专班现场走访排查,花秋湾取水点上游方向1.5公里以外,有养殖户孔令涛(生猪存栏情况:母猪16头)、瞿光州(生猪存栏情况:母猪4头,育肥猪24头)、杨忠荣(生猪存栏情况:母猪10头,育肥猪15头)、谢发林(生猪存栏情况:育肥猪110头)等4户。4户养殖户均有粪污处理设施(沼气池、储液池),干湿分离后,干粪还田,沼液还林,均未有废水、废渣排入水沟现象,未影响新荣村、李坝村、河坎村饮水,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雨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述蓉
    责任单位:雨城区周公山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雨城区周公山镇镇长 刘浩
    防范措施:
    1.继续保持养猪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达标,加强猪舍及周边消毒、清扫工作。
    2.加强管理,继续保持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粪污干湿分离,做好粪污还田还林入肥,严禁出现排污入沟行为。

12D2020111912YA荥经县荥经县龙苍沟到白景沟路上的砂石场    反映荥经县龙苍沟场镇到白景沟路上的砂石场将当地生态破坏,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经调查,该问题在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省级暗查督察中已经进行反馈,主要存在问题为:车间不棚化、厂区不硬化、无降尘措施。目前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20年10月将道路进行了平整,采用混凝土浇筑的方式完成了加工场地硬化,其余整改措施正在推进中。
    责任领导:荥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石华志
    责任单位: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 任 人: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彬
    处理情况: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该砂石加工场企业严格按照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省级暗查组整改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车间加工棚搭建工作,完成铺设防尘网,安装洒水等生产降尘措施。

13D2020111913YA汉源县汉源县唐家镇洪关村    反映汉源县唐家镇洪关村“徐有谋养鸡场”,抽风时将粉尘排向外环境,进入附近住户家中,影响住户正常生活。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徐有谋,实为席友茂。该养鸡场位于唐家镇洪关村(原小关村3组),该鸡场已经建场10多年,与周边居民户最近距离约20米,该场占地约1亩,圈舍面积有1300平方米,共有14间鸡舍,现存栏4000羽,每间鸡舍采取笼养加垫料饲养方式。鸡舍在离居民户近端采取双层遮阳网遮挡和水帘通风方式;远端采取双层遮阳网遮挡和换气扇通风方式,以达到调整温湿度、减少粉尘排向外围污染环境的目的。单纯开启换气扇时舍内无粉尘,只有在鸡采食或打架活动时开启换气扇才会产生少量粉尘。群众反映该养鸡场将粉尘排向外环境影响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毛艳燕
    责任单位: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大斌
    处理情况:该场属于肉鸡养殖专业户,一要求该场减少开换气扇次数,在喂料时不开换气扇。二是要求一半以上的成年肉鸡戴专用眼镜,减少肉鸡打群架活动。三是要求勤打扫,增加清理鸡场圈舍的频次,在清理鸡舍物料时不开换气扇,最大限度减少换气扇使用频率。由唐家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

14D2020111914YA雨城区望鱼镇沙坪村相厅组大片上的林木    反映望鱼镇沙坪村相厅组大片上的林木,在2014年被砍伐,至今未恢复,大片煤矿占用耕地,不复耕,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望鱼镇沙坪村相厅组大片上的林木,在2014年被砍伐,至今未恢复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2013年11月,原沙坪镇林场拍卖大石包和倒槽楼(小地名)林木,张福玉中标,林木采伐后土地归还当地群众。2014年5月13日,张福玉申请采伐,并办理了两张《林木采伐许可证》(N0:00360058、N0:00360059),采伐类型:主伐;采伐方式:皆伐;采伐面积14.5公顷;采伐蓄积1033.4立方米。2014年6月,张福玉在实施采伐中超范围采伐林木309株239.3立方米。2015年12月,张福玉因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被雨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2015年至2016年,当地村民陆续在原沙坪镇林场归还的土地上更新造林,树种为柳杉和香杉。目前,望鱼镇沙坪村相厅组大片上现地有植被,主要为柳杉、香杉、方竹和其他灌木。
    2.关于大片煤矿占用耕地,不复耕的问题,经核实属实。大片煤矿煤矸石堆放处生态已基本恢复,但大片煤矿原办公楼后基本恢复为林地,办公楼前的煤矸石因正在清理转运,约1.5亩未恢复。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廖鹏
    责任单位:雨城区林业局
    责 任 人:雨城区林业局局长 胥艾骅
    处理情况:
    1.关于望鱼镇沙坪村相厅组大片上的林木,在2014年被砍伐,至今未恢复的问题。雨城区将不断强化采伐管理,坚持凭证采伐,坚决打击无证采伐、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严格采伐管理工作,促进林区和谐发展。
    2.关于大片煤矿占用耕地,不复耕的问题。按照《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政策性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的函》相关规定,2019年10月28日,经征求雅安市安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片煤矿意见,矿山企业明确表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2019年12月5日,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雅安日报发布了《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生态修复责任主体的公告》,明确了大片煤矿生态修复雨城区积极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查缺补漏,落实好矿山生态修复措施,企业答应将按照《方案》继续完成未复垦的土地。同时,雨城区将监管和利用好该公司前期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24万元,确保大片煤矿按照《方案》治理恢复到位。

15D2020111915YA雨城区雨城区和平D区外“土货重庆火锅    反映雨城区和平D区外“土货重庆火锅”油烟直排小区,扰民,请求处理。    经调查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土货重庆火锅”店铺厨房已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器,烟道经由相邻店铺接至和平小区4栋2单元的公共烟道,经顶楼烟道口排放。但店铺大厅、包间内设置了两根排风管道,管道口设置于小区墙上,面向小区内部,对小区住户造成影响。
    责任领导: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彭晓洪
    责任单位: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吴文永
    处理情况:11月20日,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店家将排风管管道口封闭,不得向小区内排风,避免管道口排风影响小区住户。商家于当天下午按要求将风管管道口封闭,完成整改。11月22日,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小区的群众进行走访,详细告知“土货重庆火锅”油烟直排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被走访群众对现阶段工作表示满意。

16D2020111916YA雨城区雨城区多营镇对岩村9路公交车终点站往上100米处    反映雨城区多营镇对岩村9路公交车终点站往上100米处修路,扬尘重,影响周边住户生活,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成雅快速通道修路部分作业面覆盖不到位,打围设施不到位,道路清理不及时,扬尘情况属实。
    2.对岩村通往肖家坝(对岩村2组)便道与国道108线交叉路口,因过往车辆较多,路面破损易积灰,扬尘情况属实。
    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在该投诉点位与国道108线接道,施工单位对该处裸露泥土进行了覆盖,但覆盖不完整;施工道路未及时洒水降尘;工地出口无相关措施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责任领导:雅安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裴廷伟
    责任单位: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负责人 李禹江
    处理情况:
    1.在工地出口处铺设了棕垫,即减少扬尘、又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2.进一步加强对裸土的覆盖,防止扬尘。
    3.强化企业担当,一并将工地旁的村道进行人工清扫,安排洒水车进行冲洗。
    4.定期对施工道路和周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11月19—20日,成雅快速通道已完成路口作业面覆盖及路口施工区域打围;多营镇人民政府已完成对岩村通往肖家坝(对岩村2组)便道的清扫及维护工作;11月21日雨城区多营镇人民政府联合雨城区交通运输局再次进行现场处置,加强日常清扫、洒水降尘工作。11月22日,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完成。

17D2020111917YA汉源县汉源县富林镇江汉大道一段161和163号“酒瓶座酒吧”    反映汉源县富林镇江汉大道一段161—163号“酒瓶座酒吧”无隔音设施,夜间噪音大,影响周边住户休息,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酒瓶座酒吧大门已安装隔音帘,大门两侧玻璃墙内侧粘贴隔音海绵,酒吧内右上角处玻璃墙内侧已粘贴隔音海绵,后门门板已粘贴隔音海绵、安装隔音帘。现场走访酒瓶座酒吧楼上住户,群众反映无噪音扰民情况。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何伟
    责任单位:汉源县公安局
    责 任 人:汉源县公安局副局长 傅刚
    防范措施:现场告知酒吧负责人日常经营过程中控制音量,杜绝噪音扰民。

18D2020111918YA名山区名山区红草坪村7组“馨益客栈”    反映名山区红草坪村7组“馨益客栈”旁养猪粪水直排入水沟,污染饮用水源,臭味大,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信访投诉对象为万古镇红草村7组喻明洪,其养殖场占地约70平方米,配套修建有储粪池和化粪池共约20立方米,现存栏生猪34头,属于散养户。该养殖场地的排污口PVC管道已用堵头封闭,粪污主要通过抽施粪车进行清理,抽施粪车最近一次作业时间为11月17日。现场检查其粪池内粪液较少,粪液高度较低,无粪水外溢或者渗漏的现象,周边沟渠干燥且较干净,未发现直排痕迹,现场不存在污染饮用水源和臭味大的问题。
    责任领导:名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勇;名山区政协副主席 叶雪
    责任单位:名山区万古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名山区万古镇党委书记 李建锋
    防范措施:
    1.现场要求养殖户用水泥沙石将排污口完全封牢,彻底杜绝排污隐患,同时要求其定期对猪粪进行清理,保持养殖场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2.进一步减少养殖量。喻明洪自愿减少养殖存栏量,拆除多余的圈舍,以减少粪污产生量,进一步降低污染环境的可能性。
    3.严肃警示教育。11月20日下午,喻明洪自觉到万古镇红草村村民委员会接受警示教育,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禁养区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好养殖规模,处理好养殖粪污。万古镇红草村于11月22日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召开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通报了该信访件的处理情况。
    4.加强后续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提高抽粪频次,确保粪水不外溢。举一反三,全面加强辖区内畜禽养殖户的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养殖粪便妥善还田。

19D2020111919YA雨城区雨城区草坝镇范山村“德祥钢丸厂”    反映雨城区草坝镇范山村“德祥钢丸厂”,使用带有橡胶塑料的钢丝作原料,生产时臭味大,影响周边环境,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通过查看生产车间和查阅进货单记录,未发现有橡胶塑料的钢丝原料,未闻到明显臭味,今年未收到过周边群众反映该企业臭味问题。但现场存在砂石露天未覆盖,厂区窗户破损,转运布袋储存器过程中布灰散落在厂区外部场地随雨水流向厂区大门外公路的问题,影响周围群众通行。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毛健
    责任单位: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雨城区草坝镇镇长 廖袁兵
    处理情况:
    1.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教育,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坚决不使用带有橡胶塑料的钢丝作原料。
    2.企业已经组织力量将露天砂石转移到厂区内部,对破损门窗进行更换,在转运布袋储存器时做好车间内转运覆盖措施,同时清理了厂区外部灰水。
    3.由范山村网格员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查,确保整改成效。

20X2020111920YA雨城区雨城区草坝镇文教新城    反映草坝镇文教新城家禽家畜违法乱养散养的问题。粪便乱排,臭味难闻,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文教新城所在的津沙社区有3户人养殖家禽,分别是陈林福、陈贵荣、周国友,其中周国友家养14只鸡,散养外放,存在粪污乱排,有臭味等问题,其余两户均采取圈养,无散养情况也无粪污外排情况。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毛健
    责任单位:雨城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廖袁兵
    处理情况:周国友已自行将散养的鸡全部关入房屋内进行圈养,地上粪污和杂物已清理。

21X2020111921YA雨城区雨城区对岩镇和碧峰峡镇    反映:1.雨城区对对岩镇物流园区周边施工工地未进行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复垦预案等的编制和报审。2.雨城区对碧峰峡镇水表检测中心周边施工工地未进行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复垦预案等的编制和报审。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雨城区对对岩镇物流园区周边施工工地未进行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复垦预案等的编制和报审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物流园区周边施工工地为雅安市国欣建材有限公司“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地块,该地块为国欣公司通过公开竞拍取得的工业用地,不涉及复垦问题。目前,地块完成了打围工作,暂未进行建设。待2020年11月底通过网上招标形式确定第三方后,委托开展环评和水土保持手续,预计2021年初进场施工。现场堆放物为下一步进场施工时的场平材料。
    2.关于雨城区对碧峰峡镇水表检测中心周边施工工地未进行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复垦预案等的编制和报审的问题,经核实属实。雨城区水表检测中心周边施工工地为大熊猫科研高地(青鼻山公园)项目道路工程,已于2020年10月21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备案号:202051180200000224);业主方文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向雅安市水利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于2020年11月9日通过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核会(专家评审会),目前该项目水保方案在修改完善中,待完善后报市水利局批复。国有土地不涉及复垦问题。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毛健
    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
    责 任 人: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易成君
    处理情况:督促企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善办理相关手续,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22X2020111922YA芦山县芦山县净源山泉水厂和雅安大山水业有限公司    反映芦山县净源山泉水厂(生产地址,芦山县飞仙关镇朝阳村黄水井),雅安大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新江北路10号)两家水厂未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芦山县净源山泉水厂、雅安大山水业有限公司均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责任领导:芦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尹清、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毛健
    责任单位: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剑、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白强
    处理情况:
    1.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2.责令两家水厂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前严禁生产。(整改时限:芦山2021年2月21日前、雨城2021年1月前)

23X2020111923YA雨城区雨城区正和路6号阳光家园小区反映正和路6号市政府对面阳光家园小区楼道垃圾乱堆乱放,污水横流,四害滋生,每层楼都是这样,生活环境极为恶劣,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群众反映楼道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的属实。正和路6号阳光家园小区共有6栋住房,每层楼旁放置有垃圾桶,存在垃圾乱堆乱放情况,为该小区居民垃圾临时存放点,确有部分居民垃圾未入桶。
    2.关于群众反映污水横流,四害滋生,生活环境极为恶劣的问题,不属实。现场查看,未发现污水横流、四害滋生问题,
    责任领导:雨城区委常委、雨城区纪委书记 张胜利
    责任单位:雨城区青江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雨城区青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姚建新
    处理情况:
    1.11月26日前完成正和路6号阳光家园小区每栋楼层垃圾桶和周围地面的清理和消毒除臭工作。
    2.赓即在所有楼道垃圾桶旁张贴垃圾入桶的温馨提醒,提醒各住户规范将垃圾放入垃圾桶。
    3.每天早上8点前完成对所有楼层的垃圾清运。
    4.11月28日前完成对每栋楼层未加盖垃圾桶的加盖工作。

24X2020111924YA名山区名山区前进乡    反映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中标企业将路面水稳违法转包给川内企业,该企业在名山区前进乡建立了一个无立项、无报建、无征地审批手续,无环保审批手续的违法水稳站。随地排污,粉尘四散,噪声扰民,四周居民生活在乌烟瘴气之中,苦不堪言,请求处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中标企业将路面水稳违法转包给川内企业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0年3月,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一标段总承包企业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向8家企业发送招标邀请函并现场答疑,通过两轮报价、评标并定标、发布中标通知书,最终与中建西部建设眉山沥青路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负责一标二工区项目部路基水稳层施工(含水稳站建设),手续合法合规。
    2.关于该企业在名山区前进乡建立了一个无立项、无报建、无征地审批手续,无环保审批手续的违法水稳站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1)水稳站所在地块系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规划名山服务区所在地,属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紧邻主线。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立项及审批后,完成全线征地迁改并交付,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交付土地现状,开展土地整理,并根据实际需要,临时修建水稳站专供现场所需,无违规占地情况。(2)该水稳站是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施工临时设施,整个项目(含水稳站)通过了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的审批,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环评报告,报告中对拌合站设置数量和面积进行了明确说明,2016年6月23日取得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雅环审批〔2016〕61号),施工单位依此在红线范围内自建站专供项目施工。
    3.关于随地排污,粉尘四散,噪声扰民,四周居民生活在乌烟瘴气之中,苦不堪言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水稳站离附近最近住户约330米,2020年5月9日建成后,使用到6月初就一直未使用,仅在11月20日中午再次使用了3个小时,平时仅作为料场堆料使用。从名山区清河村支部书记郑雪刚处了解到,附近无村民反映该水稳站粉尘四散、噪音扰民问题。督察组现场未发现随地排污行为,但现场存在环保措施不完善的问题:一是水稳站未安装喷淋设施进行降尘;二是料场堆放的材料未进行覆盖;三是水稳站和站外施工道路未及时清扫、洒水。
    责任领导:雅安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裴廷伟
    责任单位: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负责人 李禹江
    处理情况:
    1.11月22日,责令该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一是在水稳站安装了喷淋设施进行喷淋;二是将砂石料场进行了覆盖,防止扬尘;三是及时对水稳站内场地和站外施工道路进行清扫,并安排洒水车定期进行洒水抑制扬尘。
    2.监管部门将加强巡查巡检,督察企业合法规范修建,并及时做好降尘防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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