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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9-25 11: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9月23日,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雅安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杨晓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科室负责人,市水投公司、市政公司等市级平台公司负责人,市、县(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共计45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雅安市总河长会议精神,观看了《2020年全省第一轮河长制湖长制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汇报片》,集中学习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通报近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突出问题查处情况的函》(川水函〔2020〕121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0〕8号)等文件,通报了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参会单位针对河(湖)长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发言交流,对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杨晓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2020年全省第一轮河长制湖长制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汇报片问题整改。市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汇报片反映的典型问题,举一反三,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进行整改,减少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及时将汇报片向市级河长汇报;各县(区)要安排部署基层河长、县(区)相关部门及乡镇学习,举一反三开展问题自查,确保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二是加强河道管理。市级部门、各平台公司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涉水项目要按程序报批后方能开工建设,要按照批复的位置、界限进行施工,规范施工,不得将弃土弃渣倾倒入河,不得违规占用堤防等水利工程。县(区)要严格标准,加强行政审批和监管,杜绝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等问题反复出现。各县(区)要加强河道采砂监管,深刻汲取广安广武砂石有限公司违规采砂问题教训,督促采砂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河道砂石开采,严禁超采、盗采、禁采期开采等一系列违法违规采砂行为。三是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按规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要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快水利部遥感、省河长制办公室暗访反馈点位和自查点位整改进度,尽快整改销号。要按照省上印发的编制大纲,加快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要规范河长巡河工作,督促河长认真履职,解决河湖突出问题。要认真开展示范县建设,按照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开展相关工作,争取示范县建设有特色有亮点。四是贯彻落实《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县(区)要配套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乡、村两级河长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五是查缺补漏,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各县(区)、市级部门按照2020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等进行查缺补漏,对工作滞后的要采取强有力的工作举措,迎头赶上,确保2020年度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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