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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执法案件“天全县某电站未按规定下泄最小生态流量遭处罚案”成功入选“全省九十个行政执法优秀案例”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7-24 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据悉,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通报了全省“百个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暨典型案例评析”结果,雅安市有两件案件入选“全省九十个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其中一件是我市天全县水利局申报的“天全县某电站未按规定下泄最小生态流量遭处罚案”。

2019年3月26日,天全县水利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天全县铜厂河流域内某电站未按规定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根据当事人的供述、现场勘查情况和现场照片、影像资料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经过天全县水利局水行政处罚会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该电站处2万元罚款。这也是《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天全县开出的首张罚单,截至目前,全市水利系统依据《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先后对11家电站未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额27.65万元。下一步,全市水利系统将加大对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发现的 “涉水”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坚决维护流域水生态平衡和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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