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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盆”和“水”推动我市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11: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7月1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1-6月全国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我市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位列第18名。今年以来,全市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推动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

一、紧盯水岸线管理保护,做好“盆”文章

(一)强化巡河(湖)监管。全市265条河流、41座水库、42处渠道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778名,通过严格落实基层河(湖)长巡河制度、实施“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大力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高岗村垃圾分类处置模式,强化督查督办。今年以来,市级河(湖)长巡河(湖)47人次,县(区)、乡(镇)河(湖)长巡河(湖)9143人次,发现问题355个,已整改345个,正在整改10个。推广设立河道警长、村组护河队、巡河员等管护模式,形成治河合力,全市设立河道警长132人,组建护河队251支,设立保洁员1822名,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强化社会监管力量。

(二)推进“清四乱”专项整治。我市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清理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点位24处,已完成整改销号20处,4处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整。

(三)聚力河道砂石管理。我市将2020年确定为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年”,要求河道采砂管理做到“三个规范”(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规范、河道采砂监管规范、能力建设规范),推动河道采砂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处置程序化;持续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协作打击非法采砂,同步强化河道清淤疏浚过程监管,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清淤疏浚名义开采河道砂石。今年以来,我市共开展河道砂石检查566次,出动人员1581人次,全市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5件、罚款45.6万元;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对淤积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浚,清淤疏浚方量为262.5万立方米,进一步消除了河道安全隐患。

(四)加强河湖岸线管护。全市落实河湖划界经费1560万元,2019年底前已基本完成11条流域面积1000k㎡以上河流13个河段管理范围划定任务。目前各县(区)正在开展数据入库、界桩埋设、成果验收等工作。加快推进流域面积50k㎡以上1000k㎡以下88条河流划界工作,完成了3条河流划界工作,25条河流已确定中标单位,32条河流已挂网招标,其余河流正在准备招标,持续开展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推进岸线管护利用。

二、紧盯水环境治理修复,做好“水”文章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年初下达雅安市2020年取用水计划,依法规范取用水统计管理,切实做好用水总量统计调查对象名录建立与季度用水总量报送工作。目前已在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中录入名录184个,其中灌区23个,公共供水42个,工业103个,服务业9个,人工河湖补水7个;结合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建立起我市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问题台账,对取水项目进行分类处置,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三个一”台账(“一县一单”、“一类一案”、“一口一策”),并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市取水工程(设施)共有保留类698个,退出类14个,整改类298个。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我市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以问题、目标、任务、责任“四张清单”落实为抓手,聚焦河湖管理“六大任务”,水污染防治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新建垃圾中转站16个;打捞河道垃圾600余吨;积极申报新一轮污水垃圾三推方案建设项目,共申报污水项目58个、垃圾项目26个;全市整体打包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PPP项目,已基本建立覆盖全市各县(区)的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高岗村模式”推广乡镇全覆盖,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纳入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清单的2家黄磷企业、2家磷肥企业和1个磷石膏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8家省级工业园区均建设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自建或依托),存在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其余5个正在按方案加快整改;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42个,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62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39.62万元,投入5913.25万元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8.94平方公里。

(三)推进水生态修复。持续强化生态流量管控,全市录入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管理平台的电站共795个,数量排名全省第2,占全省总数的16%,编制完成“一站一策”电站563个,完成审查率98%。严格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今年以来,全市依据两个《条例》累计处罚金额达16.3万元,这是我市生态保护领域和江河流量监管领域又一次重要法律实践,进一步推动了生态流量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持续加强与农业部门协同联动,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和“中国渔政亮剑2020”综合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共巡查出动590人次开展综合执法,收缴和销毁渔网10910米、船只2艘,放生违法捕获野生鱼类202公斤,有效保障水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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