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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审计局“五项机制”提升巡审联动监督效果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7-16 08: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年来,雅安市审计局加强与巡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巡察与审计协作“五项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最大程度放大监督效应,提升巡审联动监督效果。

一是沟通协调机制。市审计局在每年拟定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时,书面征求市委巡察办意见。市委巡察办对拟巡察地区、单位认为有必要先行开展审计的,向审计部门提出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议。市审计局审计相关地区、单位后,根据审计结果,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提出将已审对象纳入巡察范围的建议。

二是协助配合机制。市委巡察组具体开展巡察前,市审计局按照巡察要求提供审计发现问题线索或有关材料,并提出需要巡察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巡察期间,根据巡察要求派员参与巡察或帮助核查有关问题线索。

三是信息互通机制。对于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认为确需审计事项,市审计局视情况安排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或纳入相关审计项目的审计内容。审计组实施审计期间,对认为有必要提供掌握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提供。

四是成果共享机制。市委巡察办根据市审计局提供的情况,开展巡察的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对市委巡察办移交的情况,将审计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市委巡察办。如发现应当追究责任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在移送有权机关处理时,以适当方式告知市委巡察办。

五是组织领导机制。市委巡察办和市审计局在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下开展协作工作,确定1名分管领导,1个内设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必要时召开会议对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会商,共同推进巡察与审计工作协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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