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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15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事故。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安排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危化品专家、县(区)监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列入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的7家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涵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两个方面,检查人员及专家组严格按照专项检查方案明确的26项重点内容,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在为期7天的专项督导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对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全覆盖安全检查。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一个重大危险源形成一份检查清单,一个企业形成一份档案。本次专项检查共发现70个安全隐患,并已对发现的隐患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期完成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完善设施设备,为按期接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做好准备。

检查组指出,虽然我市危化企业数量少,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整体较好。但同时存在着企业规模小,生产设备陈旧,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较差等短板。

为进一步补齐短板,增强安全生产能力。一方面,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企业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自身的职责所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摒弃“等靠”思想,着力于企业自身专业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自改行动,将隐患问题灭早灭小;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以“监管+服务”的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企业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积极以现场培训、网络课程学习等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增强企业自身能力。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在企业,改变当前的“保姆式”监管方式。

6月11日,省安办督导组对我市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抽查了一家重大危险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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