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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8 14: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使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负责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1.坚持科学规范管理。一是推进建制扩面。推动非公企业人员、新就业职工建制,努力提高覆盖率。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知晓率。三是推进网厅使用率。指导缴存单位使用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业务,及时做好汇补缴审核。四是加强电子稽查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数据清理,优化完善基础数据。

2.努力化解流动性风险。一是做好政策管控及疏导。认真落实“房住不炒”,加强分析研判,稳妥发放贷款。二是做好资金管理。努力做好资金的预测及全流程掌控,按计划安排资金,确保资金有序使用,防范化解资金流动性紧张问题。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质量。一是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规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核心业务系统的功能优化,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政务一体化平台工作,加快住房公积金与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
  4.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修养。二是长效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三持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经常性廉政谈话,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开展干部职工轮岗交流、能力素质培训等,提升干部职工全局意识和综合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1038.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103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8.0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103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67万元,占52.18%;项目支出496.37万元,占47.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8.0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42.93万元,主要是压减了项目支出。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8.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4.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8.0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42.93万元,主要是压减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40万元,占7.74%、卫生健康支出33.61万元,占3.24%,住房保障支出924.02万元,占89.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47.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33.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32.8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0.7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4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882.4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79.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数相同,为0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的管控,严肃公务接待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是为保障本部门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8辆,商务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部门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宣传、贷款项目审查、贷款催收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1.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统筹安排144.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业务用车8辆。2020年部门预算拟安排购置更新4辆车辆费用59.65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专项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情况和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指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指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目):指用于反映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积金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积金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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