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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委老干部局 发布时间:2020-06-08 13: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全市老干部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负责全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检查、督促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

3.负责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情况,指导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

4.组织安排重大节日慰问老干部的工作。

5.协调处理老干部丧事的有关工作。

6.负责市外老干部来雅参观的接待工作。

7.完成市委、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老干部局2020年工作重点

1.建立完善离退休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引导老同志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讲政治、守规矩的表率。

2.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等主阵地作用,利用好雅安红色资源,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支部学习、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送学上门、参观考察、网络学习等方式,引导老同志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践行初心使命。

3.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办好“银龄先锋”支部书记和党员培训班、读书班。

4.深化和拓展“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活动,开展“我为雅安绿色发展献一策”活动,办好“丹心辉映夕阳红”大讲堂,引导广大老同志讲好中国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新风正气。

5.拓展“青蓝计划”、“二老一新”等帮带活动, 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三大攻坚战”等工作中献智出力。

6.进一步发挥“五老”的优势作用,探索试点“银辉驿站”,鼓励和支持老同志通过调解矛盾、宣讲教育、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协助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7.管好用好“夕雅金辉”微信公众平台,提升浏览量,打造老同志学习“微课堂”,实现线上线下两个阵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8.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健全和完善联系离退休干部制度,加大“助老阳光”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力度,做好有关退休干部相关政策落实工作。

9.推进雅安市老年大学大兴校区、汉源校区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10.加强老干部工作人员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精品意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雅安市委老干部局属于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市关工委办公室、宣教科、离退休服务科4个科室,下设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雅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雅安市机关离休干部休养所和1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雅安市老年大学。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老干部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老干部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913.1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老干部局2020年收入预算2913.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48.05万元,占80.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5.14万元,占1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老干部局2020年支出预算291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24万元,占8.9%;项目支出2653.95万元,占9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13.19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总预算增加2286.33万元,增加364.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雅安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5.1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8.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1.0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9万元,其他支出100.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老干部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5.1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调入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6万元,占83.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5万元占8.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1万元,占3.58%;住房保障支出22.69万元,占4.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66.7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05.9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局为开展老干部服务的项目支出。如老干部活动中心运行、关工委工作支出、老年大学工作经费、老干部重大节日看望慰问、助老阳光帮扶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8.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老干部局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7.96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局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2.69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省老干部局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和地方友邻单位交流学习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接送老干部参观学习、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和工作人员日常业务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雅安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数为259.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93万元,减少3%。其中:人员支出218.18万元,公用支出41.0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75.6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雅安市老年大学设施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老干部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老干部局有50万元以上雅安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收益、满意度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开展老干部服务所提供保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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