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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0-06-08 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1月26日通过)规定,市工商联基本职能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突出政治方向,巩固思想共识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市工商联系统及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动担负企业对稳定和恢复我市经济发展的责任,充分发挥好企业自身资源优势,积极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和要求,为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二是深化理想信念活动。持续开展以“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指导企业开展诚信建设,组织企业参加民营企业诚信评选表彰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适应形势、顺应大势,坚定发展信心,诚信守法经营。三是加大教育培养力度。加强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做好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相关情况摸底调查,配合成立新生代民营企业家联谊会,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不断拓展视野、提高素养。借助《中华工商时报》《新蜀商》《雅安日报》等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年轻一代创业创新事迹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强化大局意识,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助推企业转型发展。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围绕“5+1”绿色产业体系和“5+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用好用足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电价政策,大力发展绿色载能产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积极做好全市民营企业50强评选工作,开展“四上”民营企业调研,配合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实施“大企业大集团领航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等工作,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组织推荐企业参加全市服务业发展大会,广泛宣传落实好服务倍增、现代物流业发展“双十条”政策措施,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二是主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主动到省工商联汇报对接,继续争取支持,帮助招商引资。充分发挥友好商会、异地商会和民营企业家优势,开展以商招商、商会招商、产业链招商。引导本地民营企业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的交流、联系,深入研究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领域、投资方向和战略重点,寻求合作机会,争取引进一批可行性强、带动力强的项目。进一步加强与成都市工商联联系,做好来雅考察接洽牵线搭桥工作,促进区域间的信息、技术、人才资源共享,加速推进雅安融入成都一体化发展。主动加强与重庆市工商联系统和商(协)会对接,围绕汽车及机械装备制造、大数据、电子新材料、现代服务、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着力承接产业转移、开展项目合作。三是引导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商会和涉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行动,着力实施产业就业扶贫,提升贫困村“造血”功能,不断完善帮扶措施,巩固精准扶贫成果。加强总结宣传,挖掘上报典型案例,讲好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故事。继续组织企业参加“民营企业招聘周”和“扶贫日”等活动,用实际行动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回报社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加强与雅安籍在外人士联系,引导支持更多在外雅安籍成功人士和民营企业家、商(协)会回雅投资兴业,形成建设家乡热潮,助力雅安发展振兴。

3.突出工作重点,助推营商环境改善

一是围绕中心建言献策。围绕“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针对中央、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疫情防控支持企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跟踪了解《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绿色产业发展、区域协同发展、“四个新城”建设、川西门户枢纽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执常委和会员代表中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作用,组织提交提案、议案、社情民意等,不断提升工商联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大力推进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不断增加入库企业数,提升各级执常委企业入库率和注册企业填报率,以调查系统为载体开展民营企业运行状况调查,组织企业参与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工作。二是搭建政企沟通平台。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市委、市政府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意见通道,推动企业困难问题解决。配合做好“民营企业与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交流”座谈会相关工作,切实打通政企沟通渠道。配合建立“政府+第三方服务机构+民营企业”服务模式、民营企业代表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和政务服务联络员制度、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效果评议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满意度。三是深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与检察机关联系机制作用,深化双方务实交流合作,切实抓住民营企业的需求,共同做实做细各项服务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合作,推动商会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在有条件的商会组织中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继续加强与人社、工会等部门合作,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为促进“两个健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加强自身建设,激发工作活力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一个设立、五个有”工作成果,继续开展“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工作,组织推荐县区工商联参加全国、全省“五好”县级工商联考评认定,推动县级工商联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不断完善细化会员管理办法,明确会员发展规划,加强会员队伍建设,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有针对性吸收一批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入会,实行会员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录入更新会员组织管理系统信息。进一步完善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工作述职制度,推动开展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履职情况评价工作。二是推进商会改革。积极指导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四好”商会创建,创新商会服务机制,提升商会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指导服务力度,按照所属商会改革要求,不断扩大组织覆盖,探索在全市重点行业、新兴产业组建商会组织,加强与脱钩后规范运行的经济类商会联系,积极吸纳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工商联,切实发挥商会作用,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加强商会党建工作指导,推动党建覆盖。三是推动机关建设。继续深入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抓规范健全工作管理制度、抓统筹提升工作质量效益、抓保障促进工作到位落实。用好全省工商联系统工作年度考评“指挥棒”,推动全市工商联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工商联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会员科、经济联络科。市工商联机关编制9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工勤编制1个。2019年底实有在编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工商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市工商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94.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9.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5.0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4万元。

市工商联2020年收支总预算194.4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13万元,增加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工商联2020年收入预算194.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07万元,占43.7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41万元,占56.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工商联2020年支出预算19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1万元,占47.52%;项目支出102.07万元,占52.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4.4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41万元、上年结转85.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工商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4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工商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45万元,占77.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万元,占7.39%;卫生健康支出7.82万元,占7.15%;住房保障支出9.06万元,占8.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市工商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商联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7.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为完成参政议政、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培训及指导基层商会建设等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34万元,主要用于为离退休人员学习活动、订阅党报党刊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06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1.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税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50%。

增长原因主要是考虑2020年度单位开展招商引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交流互动接待需要,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保障接待上级和下级及其他市(州)友邻单位来雅学习、考察、调研、交流和招商引资等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参加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基层调研,招商引资以及机要通信、会务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工商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工商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71万元,增加3.41%,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办公费1.51万元,印刷费0.30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1.0万元, 物业管理费2.0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69万元,公务接待费 1.0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0.93万元,福利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工商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工商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工商联2020年无5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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