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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雅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5-15 09: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级各部门(单位)、驻雅企事业单位,各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随着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向好,全市无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为降低高温天气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指挥部同意,现将《雅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印发你们,请规范使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市指挥部医疗防疫组第1号通告中关于“全市使用中央空调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医院等立即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待疫情解除后再使用。”相关要求同时终止。

联系人:市指挥部医疗防疫组 潘堉   联系电话:2234296。

附件:雅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

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防疫组

2020年5月15日

附件

雅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

中央空调有严格的设计规范,按规范使用、运行、管理就是安全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前提下,原则上是可以使用的,但因为中央空调大多在密闭空间使用,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因此建议优先采取自然通风、机械通风、使用加湿器等方式降温解暑,学校、医院、福利院、监狱等人员密集、人群相对特殊的场所不建议首选使用中央空调,若必须使用中央空调,则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50365-2019)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

《四川省新冠疫情分级分类精准化防控技术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了解建筑空调通风系统,制定开启方案

了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别、供风范围、新风的取风口、冷却水池等情况,结合建筑特点做综合评估,制定开启的方案。

(二)做好关键区域、关键设备的消毒工作

加强空调通风系统中空气处理设备的清洗消毒或更换工作。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凝结水盘等易积聚灰尘和孳生细菌的部件应定期消毒或更换;空调机房、卫生间等关键区域应定期消毒。

(三)提高建筑物的通风换气能力

根据建筑空调、通风系统配置情况及使用要求,通过开启送、排风系统提高空调系统新风量,合理开启门窗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增强建筑物的通风换气能力。

(四)全新风运行,防止回风污染

根据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50365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宜按全新风工况运行,防止回风带来的交叉污染。

(五)疫情出现,停止使用

一旦有疫情出现,应立即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对整个环境进行消毒处理。经评估合格后,再决定是否开启。

三、运行要求

(一)全空气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二)空气-水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多见),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应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

2.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对于大进深房间,应采取措施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

4.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

(三)当空调通风系统为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类似于家庭分体式空调)时,应当开门或开窗,加强空气流通。

(四)已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中应严格遵循产品使用说明操作,保障运行效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即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限值要求》(GB37488—2019)。

四、管理要求

(一)新风采气口及周围环境必须清洁,确保新风不被污染。

(二)对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商场、写字楼等场所,不论空调系统使用运行与否,均应当保证室内全面通风换气,并且,每天下班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当继续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三)人员密集的场所应当通过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增加通风量,同时应当佩戴口罩。

(四)建议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的加湿功能。

(五)加强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六)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当定时检查,缺水时及时补水,避免不同楼层间空气掺混。

(七)停运的空调系统需进行清洗消毒,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五、应急处置

当场所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应采取下列防控措施:

(一)立即关停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二)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立即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清洗消毒,并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清洗消毒

建议请专业清洗机构对中央空调进行清洗、消毒,以保障清洁效果,达到运行要求。

(一)清洗方法

1.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等清洗:可使用负压吸尘机去除部件表面污染物的干式清洗方式,亦可使用带有一定压力的清水或中性清洗剂配合专用工具清除部件表面污染物的湿式清洗方式,必要时联合使用干式和湿式清洗方式。

2.风机盘管清洗:宜采用湿式清洗方式,清洗时首先要疏通排水管或采取有效收集措施,当发现盘管组件不能有效清洗时,则应拆卸后进行清洗。

3.冷却塔清洗:按有关操作规程对集水池及相关部位进行清洗,有效去除塔内的沉积物、腐蚀物、藻类、生物膜等污物。

(二)消毒方法

1.风管:应先清洗后消毒。可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消毒,金属管壁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按说明书中规定用于表面消毒时的浓度进行消毒;非金属管壁首选500mg/L含氯消毒剂或0.2%的过氧乙酸消毒剂。

2.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净化器:应先清洗后消毒。可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消毒,金属部件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按说明书中规定用于表面消毒时的浓度进行消毒;非金属部件首选500mg/L含氯消毒剂或0.2%的过氧乙酸消毒剂。

3.过滤网、过滤器、冷凝水盘:应先清洗后消毒。采用浸泡消毒方法,部件过大不易浸泡时可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方法,重复使用的部件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不再重复使用的部件首选过氧化物类消毒剂,按说明书中规定用于表面消毒时的浓度进行消毒。

4.冷却水:化学消毒时首选含氯消毒剂,将消毒剂加入冷却水中,对冷却水和冷却塔同时进行消毒。

5.冷凝水消毒:首选含氯消毒剂,在冷凝水中加入消毒剂作用一定时间后排放。

七、重点场所中央空调使用指引

(一)医疗机构建筑物

1.医疗机构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对于必须开启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医疗机构,其空调系统的运行、清洗和消毒,严格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规范进行,以避免病毒的扩散或造成交叉污染。运行时关闭回风阀,全开新风阀,同时开启相应的排风系统,在空调回风口安装纳米或高强度紫外线灯等消毒装置。所有排风都要直接排到室外。派专人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时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

2.发热门诊、隔离区

(1)不能与其他病区合用一个空调系统,需使用独立的空调通风系统。

(2)空调通风系统必须按排放量大于送风量进行设计、调试与运行,以确保区域内空调通风在负压下运行。

(3)保证空调通风系统各类空气过滤装置与消毒装置正常运行。

(4)注意空调通风系统与空调房间压力调节和控制装置的正常运转,以确保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空气压力级差,从而保证病区内空气有序流动。

(5)病区的排风必须经过高效过滤器排放到室外,其所有用过的各种空气过滤器应集中消毒后按有关要求处置。

(6)空调凝结水必须分区集中收集,经消毒处理后才可以排入下水道。

(二)交通站点建筑物

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宜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对于必须开启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关闭回风阀,全开新风阀,同时开启相应的排风系统。可在空调回风口安装纳米或高强度紫外线灯等消毒装置。所有排风都要直接排到室外。派专人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时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

(三)学校、商场、餐饮、影剧院、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宜暂停集中空调的使用,如果必须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的,按以上要求执行。

(四)办公建筑楼宇

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写字楼等,如需继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宜采用全空气方式的空调系统,应开启全新风,关闭回风。对单风机空调通风系统应关小或完全关闭回风阀全开新风阀,同时开启排风系统。所有排风都要直接排到室外。派专业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时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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