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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社保“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3-16 18: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积极作好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出台的社保支持政策与国家政策的有机衔接,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受疫情影响,雅安市参保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允许将申报缴费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目前申报延长缴费期的企业已有458户。

二是缓缴相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难以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允许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目前已申请缓缴社保费的企业达230户,缓缴金额共计1425万元。

三是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对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今年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今年2月至4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预计可为全市6700余户各类参保社会组织减轻负担2.5亿元。

四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单位0.6%,个人0.4%),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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