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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打造人鸟和谐家园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1-25 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年来,雨城区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载体,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打造人鸟和谐家园。

绿美雨城,大幅改善空气质量。雨城区持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以“3﹒12”植树节、“3﹒21”国际森林日等为契机,以“加快森林城市建设”为主题,动员、引导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国土绿化美化,持续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及时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热潮。境内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植物种类繁多、分布广,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71.55%。有林地64701.42公顷,其中天然林23955.49公顷,人工林40745.93公顷。碧峰峡镇上榜2019年度全国最美森林小镇。今年以来,我区全方位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巡查、综合利用等工作,实施了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清明节和中元节倡导文明、工业窑炉排查整治、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完成了4家重点企业除尘脱硫改造,全区42家一类、二类汽修企业已基本实现汽修喷漆作业全封闭。2019年,雨城区(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羊子岭(市级)自然保护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类标准。截至11月21日,雨城区PM2.5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达到考核标准;优良天数为301天、轻度污染为24天,优良率92.7%。据生态环境部通报,今年1-9月,雅安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3名,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排名第2名、全省第1名。

滋润雨城,倾力改善水环境。雅安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是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世界自然遗产“四川大熊猫栖息地”的核心区,素有“天府之肺”“动植物基因库”之称。雨城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水环境保护条例》,积极构建以保护青衣江流域为主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构建、完善河(湖)长制,建立了区、乡、村三级河湖长+河警长组织体系,完成周公河珍稀鱼类保护区、陇西河、濆江河水功能区划分,做到责任网络全覆盖;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为结合点,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水土保持、精细化管理河道和严格水行政执法,努力打造“人水和谐、河清水晏”的和谐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导向,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水环境保护问题105个,整改落实98个,完成率93.3%,其他问题整改稳步推进中,同时,举一反三,整治青衣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29个,销号率100%。2019年1-9月,我区 “一江三河” (青衣江、陇西河、周公河、濆江河)水质断面均能达到Ⅲ类及以上优良水质,优良水体达标率为100%,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第一季度全国第1名、第二季度全国第2名、第三季度全国第11名。

生态雨城,保护鸟类栖息地。雨城区完成了周公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小水电下泄生态流量设施建设安装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目前,沙坪电站、葫芦坝电站、将军坡电站、河坪电站等具备条件的电站开展了生态流量监测工作,并接入监管平台。联合开展了羊子岭自然保护区内矿权退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烟溪沟铜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按照规定缩小勘查范围,完全退出羊子岭自然保护区。区林业局每年在4月“爱鸟周”、“10月野生动物保护月”、“湿地保护日”,充分利用雅安电视台雨城频道、雅安日报、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重点开展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专门制作保护候鸟、护鸟宣传标语牌100余个,在青衣江沿岸设置宣传,开展了“雨城湖”鸟类保护专项行动,保护鸟类赖以栖息的湿地资源,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的行为。雅安城市新名片“天府之肺 熊猫故乡”。雅安优质的生态环境,不仅让国宝大熊猫爱得难以自拔,也让有着“空中精灵”之称的鸟类视为最佳的栖居之地。雅安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处于全球八大候鸟迁徙通道之一的东亚——澳大利西亚和中亚(南北)迁徙通道拟似重叠处,一年四季均可欣赏多种珍稀鸟类,被誉为鸟类天堂。目前,雅安正在筹备两条迁徙线路的观测站。雅安还是中国特有鸟类绿尾虹雉的核心区,黑颈鹤、黑鹳、斑尾榛鸡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52种。雅安也是41种鸟类种或亚种标本模式产地,世界雉类和鹛类分布中心。截至2019年10月,雅安共记录鸟类504种,所占比重超过了四川鸟类的三分之二,超过全国鸟类的三分之一。按照雅安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雅安市林业局和鸟类保护及观赏协会自2018年3月设立24小时鸟类保护观测点,已记录鸳鸯、角䴙䴘、凤头鸊鷉、赤颈䴙鷉、金眶鸻、赤麻鸭、白眼潜鸭、针尾鸭等就地繁殖未迁徙。在雅安,人们除了赏鸟,爱鸟护鸟的意识也是早已深入人心...

法治雨城,地方法规显身手。2018年9月27日,《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由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7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雅安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由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法规,作为流域保护立法的先行先试,是全省范围内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实现了全省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零”的突破,对于保护母亲河青衣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2019年9月26日召开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 该条例是我市第三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也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对村级河(湖)长制进行较为系统立法。通过立法的方式,提炼固化了我市村级河(湖)长制推进过程中探索的好经验和新机制,有效解决了运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而完善和提升了村级河(湖)长制度,促使其走上常态化、正规化和法制化轨道。该法规将在推动我市全民参与治水,在“第一时间”“第一公里”发现和解决水环境问题以及在打通河(湖)长制体系“最后一公里”方面提供法制保障。通过积极构建“党委统揽、人大推动、政府实施、各方参与”的法规宣传贯彻格局,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与《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确保法规为我市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提供有效法律支撑。

众多的鸟儿选择在雅安栖居,说明了什么呢?没错,那是我们雅安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文明城市,青衣江、周公河水碧岸绿,清新的空气、青翠的山林、洁净的水质,已经成为一座最滋润的城市-雅安的名片,成为雅安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支撑,成为鸟儿自由飞翔的天堂和人们休闲健身的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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